四川博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四川博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15 公 开 人:四川博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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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博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四川博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0年4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01破申15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对四川博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4日作出(2020)川0114破1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四川博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定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10:00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参会方式详见会议操作手册)召开四川博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并表决,对于无法参加网络会议投票的债权人,可采取线下纸质投票的方式,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30起至6月17日下午17:00止,纸质表决票的邮寄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四街158号OCG国际中心A31F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收件人为李宇,联系方式为19183961191。债权人会议的议程、会议文件等材料将在会议召开前发送给债权人。

特此公告

四川博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


附件

(已压缩)破产云网络会议操作手册(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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