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

关于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4-10-14 公 开 人: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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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

2022启天破管字第104号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次债权人会议2024年10月9日成功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39人,实到债权人39人,其中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票数为38票。本案中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为259896.69元,社保债权为15288.05元,普通债权总额为25771393.77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25786681.82元。现管理人就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的表决情况及效力汇报如下:

表决情况

经统计,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有24票同意《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方案》,1票不同意,13票弃权该表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9.30%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形成了同意《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方案》的决议。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报告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14    

 

附:1.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统计表;

    2.债权人会议决议。


附件1: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统计表

债权人到会情况统计

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

39

债权人会议实到债权人

39

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票数

38

出席会议不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票数

1

表决事项

是否同意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方案》

同意票数

24

反对票数

1

弃权票数

13

废票票数

0

同意票数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元)

15291423.74

无财产担保债权

总额(元)

25786681.82

同意票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

59.30%

统计结果

1.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2.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

综上,本次债权人会议形成了同意《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方案》的决议。

 

 

 

 

 

 

 

 

附件2: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天公司)破产清算后,管理人2024年10月9日通过书面形式形式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39人,实到债权人39人,其中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票数为38票,本案中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为259896.69元,社保债权为15288.05元,普通债权总额为25771393.77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25786681.82元,同意票数所代表的债权总额为15291423.74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会议形成同意《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方案》的决议。

以上事项的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管理人将在启天公司破产清算QQ群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通知并予以公示。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启天104号关于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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