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13 公 开 人: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30次
  • 打印

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2025)鲁160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鲁1603破1号-1决定书指定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之规定,高效接管企业并立即开展破产重整各项工作。

为化解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上公司”)债务,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高效整合资源,促成项目资产盘活,管理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 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凌上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简介

凌上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富源街道富国路65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4MA3QHMUXXQ,登记机关为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为李圣明。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凌上公司资产情况

1、土地

有土地使用权证1个,证号为:(2021)沾化区不动产权第0001024号,坐落于富康路以北、江河以东,面积共计25324.00㎡(37.9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2021年4月12日-2091年4月11日。

2、在建工程

凌上公司开发的学府壹号·政园(棉纺厂生活区迁安置)项目位于富国路以南、洚河以东,规划建筑面积为41220.77㎡,规划7栋楼房分别为1#、2#、3#、4#、5#楼A段、5#楼B段、配套用房,其中1#、2#、3#、4#、5#楼A段、5#楼B段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预售证证载可售商品房住宅共334套,分60型、80型、100型、120型四类户型,其中,60户型20套,80户型80套,100户型114套,120户型120套,均无网签备案登记。本项目承担沾化区棉纺厂生活区回迁安置任务,目前回迁安置户已选房189套。

3、办公家具、应收房款等其他资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投资人尽职调查及项目实际情况 为准,管理人对具体指标不作精确性保证。

(三)凌上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6月8日债权申报期内,凌上公司共接收金钱债权申报金额4169万元。最终确认债权总额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以上资产及负债数据最终以出具的正式审计及评估报告为准,请意向投资人自行联系管理人了解,并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以自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资格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誉,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企业法人;

具有房地产开发、销售同类业务的经验和资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原则上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接受本公告中关于重整投资方式的内容,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

意向投资人招募流程

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 7 日止,即至 2025102017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报名材料(原件)一式三份及相关附件

1、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有同类企业重整或破产程序投资业绩等),投资本项目的优势,房地产开发相关业绩等,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络方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主体的有效文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附件一

3、意向投资人关于保密、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的承诺函(附件二);

4、投资意向书(附件三);

5、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的征信报告银行账户资金证明或提供其他与本次投资规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6、其他管理人要求提交的材料。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意向投资人拟参与凌上公司重整的,应于报名日期届满

前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方可进行尽职调查等后续流程。

1、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613 0033 3920 0336 46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沾化支行营业室

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表示放弃投资或者未被最终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将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30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报名地点:滨州市沾化区龙工场跨境电商产业园-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富源街道富桥路668号三楼(邮寄地址同报名地点)。

3、联系人及电话:潘律师;联系电话15065297979。

4、管理人邮箱:15065297979@163.com。

(四)尽职调查阶段

报名成功的合格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凌上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协调凌上公司予以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期限为签署保密承诺书后7个工作日。

(五)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

1、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后续重整竞投流程的,应在尽职调查完毕后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格式自拟,并附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的投资款项支付方案、投资经营方案等内容,《重整投资方案》应尽可能详细具体真实和具备可操作性,且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一经提交即对意向投资人有约束力。

2、管理人收到《重整投资方案》后可对各方案进行反馈及提出优化意见。

3、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方案》结合重整投资人履约保障、投资人实力、房屋建设、地产开发、重整投资经验、是否涉重大诉讼、仲裁等影响遴选的因素确定重整投资人。如未能选出重整投资人的,可再次发布招募公告。

4、管理人对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发书面通知书,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重整投资人应当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未在指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的投资款。

5、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拟定向法院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该《重整计划(草案)》对重整投资人具有约束力。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有关项目情况的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风险自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二)本项目承担沾化区棉纺厂生活区回迁安置任务,投资人接收该项目后,应对拆迁群众应予以妥善安置。

(三)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力。

(四)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招募中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信息可与管理人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十三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1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受托人2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代为办理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竞选相关事项。

代理权限

一、代表我方参与重整竞投流程、递交参选文件并受领回执;

二、代为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其他会议,行使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各项权利

三、代为履行相关义务,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回答询问

四、代为签收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文书及通知等

五、代为处理投资人选任其他相关事宜。

代理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破产重整程序投资人确定之日止。

委托人变更、撤销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需要书面通知管理人。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        ,身份证号码:              ,系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附件二

承诺书

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方拟报名参与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招募活动,特作如下承诺:

一、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愿意按照本招募公告参与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的竞争,并在最终竞争成功后愿意成为凌上公司重整投资人。

三、全面履行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案件信息、资产情况等一切信息均为商业秘密,我方将遵循诚信原则,对获得的凌上公司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贵方书面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我方提供的除外。

我方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仅用于参与投资人招募所必要的用途,且使用者仅限于我方参与投资人招募活动的人员,以及我方聘请的中介机构中提供相关服务的人员,因前述人员或单位泄密而导致的贵方或凌上公司发生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投资人已仔细阅读了本招募公告,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本投资人保证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资意向书

 

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单位报名参选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并缴纳200万元保证金,现我单位按照《滨州凌上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的要求提交本《投资意向书》及其他参选文件,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接到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通知后,我单位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二、如我方顺利被确定为本案重整投资人,将依据管理人的通知的时间及条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附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文件原件和公司章程复印件;

三、如我方顺利被确定为本案重整投资人,在接收该项目后,将完成房屋主体建设、验收等工作,向业主交付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并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内容清偿债务;

四、我方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单位(盖章):

                                       

 

 


附件

凌上重整招募投资人公告.doc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