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审理裁定

指定审理裁定

公开时间:2025-02-10 公 开 人:新蔡县世纪城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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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17破申74号之一

申请人:河南老五茶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新蔡县产业集聚区文化路与民主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法定代表人:黄顺林,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新蔡县世际城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新蔡县月亮湾街道人民西路168号世际神华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青峰,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河南老五茶业有限公司申请新蔡县世际城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41128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财产状况明晰,为切实避免程序空转,快速高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由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理较为适宜。且已经报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董永通

           史凌云

           杜欣雨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 白璐

           书 记 员  耿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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