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22 公 开 人: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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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      

   公 

              (2024)湘0381破1-3号

    本院根据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2月7日依法作出(2024)湘03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申请人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申请,本案为简易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2024年4月9日 ,本院指定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担任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福星中路盘龙名府君 泽府9栋3单元3层0301003号;联系人:胡慧、周宇婷;联系 电话:18173217517、15773255604)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为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参加。出席会议时债权人是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 证明书,如债权人系自然人则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附件一:湘乡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湘03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2024)湘0381破1-1号民事决定书.pdf 下载
农之源新公告及通知(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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