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海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遴选评估机构中标公告

关于上饶市海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遴选评估机构中标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18 公 开 人:上饶市海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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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2816日作出(2022)赣1104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上饶市海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置业”或“债务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2816日作出(2022)赣1104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上饶市安信永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成上饶市海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依法于202395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开展选聘评估机构工作,截至2023913日,共有8家评估中介机构报名。

清算组按照遴选标准,对有效的报名材料进行检查对比,以所有有效的投标机构报价的中位数作为选定评估机构的中标标准,经评定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案评估服务机构,并于2023913日将遴选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予以公示,现最终确定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案评估服务机构,服务价格为人民币58000元(大写伍万捌仟元整)。

 

特此公告。


上饶市海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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