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警田防火卷闸门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佛山市警田防火卷闸门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01 公 开 人:佛山市警田防火卷闸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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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0-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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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 0604 破申 50 号

    2025 年 9 月 9 日,本院裁定受理了佛山市警田防火卷闸门 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 人。佛山市警田防火卷闸门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10 月 24 日前,向佛山市警田防火卷闸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 人:陈海、李俊,联系电话:0757-82811956、18002230910,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奇槎小区东路,邮政编码:528000)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 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 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 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行使权利。本院定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在本院 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 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时提交相应的证据及身份证明材料。佛山 市警田防火卷闸门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佛山市警田防火卷闸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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