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2-08-24 公 开 人:望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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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9-3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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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重整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于202237日做出(2022)皖0827破申1号民事裁定,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对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望江凯迪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为债务人的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利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望江凯迪重整意向投资人。

一、企业概况

1、望江凯迪成立于200541,注册资本8300万元,住所安徽省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高士路,法定代表人吴育松,经营范围:绿色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等。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望江凯迪于20185月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目前有在职员工4人,其他职工的劳动关系已终止。拖欠职工债权总额初步认定为11165325.55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初步认定为9946150.47元。根据税务机关的申报材料,债务人尚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937837.4元及滞纳金281337.68元。 

3、经评估,截止2022418,债务人的现有资产市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72166187元。其中,存货评估值343350元,房屋评估值31246263元,构筑物评估值5682187元,机械设备评估值18041381元,车辆评估值16460元,电子设备及用具评估值27595元,绿化工程评估值680914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16128037元。

4、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2510日,共有19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有效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754145023.7元,认定金额为510445489.4元,待定金额为237372142元,不予认定金额为6327393.18元。其中,申报普通债权的金额为97366386.8元,认定金额为83611998.77元,待定金额9272094.9元,核减金额为4482293.18元;对特定财产主张担保权的申报债权金额624596172.2元,认定金额为396496125.2元,待定金额为226433057元;对于特定财产主张所有权的申报债权额为30604782.4元,认定金额为28759682.82元,不予认定金额为1845099.58元。拖欠税款金额308349元。除此以外,尚有部分债权人在法院限定申报期限届满日后陆续申报债权。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应考虑《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引发重整投资人债务增量因素。

二、对意向投资人的招募要求

1、重整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仅供重整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招募条件

有意向报名参与望江凯迪重整投资人招募竞争的投资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重整投资人的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4)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支付的资产对价需基本满足管理人偿债计划,制定的重整计划偿债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可联合参与投资,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遴选,均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

7)重整投资人需缴纳相应的投资意向保证金。

上述报名条件仅为管理人对参与报名竞争投资者的最低要求,管理人对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不承诺其一定能参与重整。

三、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2930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地点:安徽省望江县华阳镇雷池大道1669号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徐文13515560365

3、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投资人需提交的村料

1)重整投资(计划)意向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重整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联合参与遴选的,均需提供简介并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同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需约定互相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3)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5)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6)重整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7)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8)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自然人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计划)意向书(须本人签名捺印);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须本人签名捺印,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3)本人征信证明及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

4)本人履历介绍及证明文件;

5)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联合参与报名的,各主体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经管理人提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的,管理人有权确认其报名无效。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四、招募程序

1、管理人编制招募公告,并向人民法院报备;

2、管理人在相关媒体发布招募公告;

3、重整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在提交报名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重整意向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回报名。在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配合报名成功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可能要求的尽职调查,解答相关问题。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4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缴纳重整意向保证金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反悔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偿债方案、报价依据、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过渡期安排、其他保障措施等,具体以投资方案提交阶段管理人通知的内容为准。该阶段的方案提交管理人可以通过一次或多次进行。

5、管理人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意向投资人偿债资金的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维持并提升债务人运营价值等方面对全部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正式的重整投资人。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签署《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其他竞争失利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

6、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根据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并起草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7、在签署《重整投资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缴纳《重整投资合同》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原缴纳的重整意向保证金200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

8、管理人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五、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保证金缴纳与确认报名成功,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过程中,管理人认为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限期补正。意向投资人在缴纳重整意向保证金后应在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缴纳凭证,管理人在对缴纳凭证查验确认后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

2.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报名成功确认函后,须签订《保密协议》一式两份后才能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3.管理人指定账户信息

户名: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20010275093666600000012

开户行: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重整投资合同以管理人拟定的模版为基础,按本公告及重整需要确定重整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并以望江凯迪重整计划草案获望江法院裁定批准为生效条件。

本公告由望江凯迪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望江县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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