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公告

申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07 公 开 人:湖南韩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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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韩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2025)湘0723韩顺电子破管字第1号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2025年2月28日作出(2025)湘072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韩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韩顺电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18日作出(2025)湘0723破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恒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湖南韩顺电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为保障债权申报工作有序推进,特将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1、湖南韩顺电子公司的债权人可2025年3月21日开始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

2、澧县地址:湖南省澧县澧澹街道办事处对门湖南韩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门卫;受理时间:每周四上午10:00至下午3:00;联系人及电话:女士15200623798,邓女士19973601186

3、常德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常德大道和瑞欢乐城二期16栋和瑞国际(桔子酒店)10楼1018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人及电话:女士152006237980736-7271199

为确保债权申报工作高效、低成本推进,建议债权人申报之前登录管理人官网(网址:http//www.hnhyqs.cn)点击“债权申报流程”下载相关表格及文书,按要求填写后邮寄至常德地址,也可制作电子文档并将相关证据材料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534805662@qq.com。债权人可直接至管理人办公地址现场申报。

、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1、未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权利;

2、逾期申报债权的,虽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的有关说明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由管理人另行依法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韩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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