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04-16 公 开 人:温州市绍强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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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绍强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03月11日作出(2024)浙03破申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何昌富对被申请人温州市绍强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2024年03月22日作出(2024)浙03破3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嘉瑞成(永嘉)律师事务所担任温州市绍强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职工债权调查工作已经结束,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经管理人调查,温州市绍强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金额合计803,552.00元。

与案件有关的职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可向文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管理人调查及公示的结果。

  人:王伟

联系电话:13057937720

联系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1707号亨哈大厦六楼西首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示

温州市绍强鞋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0418

附件:职工债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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