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琳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上海凯琳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9 公 开 人:上海凯琳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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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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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1日裁定受理上海凯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琳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凯琳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维护本案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盘活凯琳公司财产,提升重整价值,管理人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现发布招募投资人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凯琳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1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梅,注册地址:宝山区杨行工业园区杨南路167号,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状态:吊销,经营范围:妇女、儿童卫生用品生产、加工、销售;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卫生用品、纸浆、吸附工艺辅料(除危险品)批兼零;园林绿化工程;室内装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船舶代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提示:凯琳公司已于2022年6月16日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存在无法开展经营活动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制注销的风险。

 

二、债务人资产情况

1.不动产

凯琳公司名下现登记1处不动产,坐落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杨南路167号,分为8幢,建筑面积合计:14,523.06平方米,房屋类型:厂房,土地权属性质:乡(镇)属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集体土地批准使用,土地规划用途:工业。管理人已委托评估机构对不动产价值作出评估,价值约人民币3,500万元(以下币种同,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不动产详细信息如下表:

幢号

部位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数

房屋类型

房屋结构

产权来源

竣工日期

限制状态

权利状态

1

全幢

2,413.12

1

厂房

钢结构

新建

2003.6.19

司法查封

设定抵押

2

全幢

3,101.50

2

厂房

钢结构

新建

2003.6.19

司法查封

设定抵押

3

全幢

25.30

1

厂房

混合1

新建

2003.6.19

司法查封

设定抵押

4

全幢

25.30

1

厂房

混合1

新建

2003.6.19

司法查封

设定抵押

5

全幢

59.90

1

厂房

混合1

新建

2003.6.19

司法查封

设定抵押

6

全幢

4,043.48

5

厂房

钢混

新建

2004.9.1

司法查封

设定抵押

7

全幢

2,427.23

1

厂房

钢结构

新建

2004.9.1

司法查封

设定抵押

8

全幢

2,427.23

1

厂房

钢结构

新建

2004.9.1

司法查封

设定抵押

合计

14,523.06

 

 

 

 

 

 

 

提示:因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凯琳公司,目前使用年限、土地租金支付、出租人是否同意继续出租及房地产欠税等的情况不明,后续如对外转让不动产存在受让人范围受限或无法办理权利人变更或补交土地租金或补交房地产欠税款的可能,相关事由应以有关部门征询回复意见为准。

 

2.租金收益(可追收)

据管理人查询发现,凯琳公司于2021年9月1日与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杨南路167号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将该不动产整体以包租的形式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36年8月31日止,年租金120万元,每半年一支付。同时,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由承租人自行管理。目前不动产均有人使用,截止本公告之日,管理人未发现承租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已向凯琳公司支付任何一期租金。

提示:房产的实际使用人不明,是否存在租赁纠纷不明,由重整投资人自行调查并解决可能存在的租赁纠纷。

 

3.其他可以追收的属于凯琳公司财产和权益(如有)。

 

三、债务人负债情况

截止本公告之日,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人共11户,债权金额合计549,284,263.92元,其中优先债权45,052,342.59元,社保、税收债权74,155.29元,普通债权392,631,122.61元,劣后债权111,526,643.43元。

上述债权最终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上记载之情况为准。管理人不排除后续仍有其他补充申报债权或者对债权金额调整的可能。

 

四、重整招募须知

1.本次重整招募公开进行,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均可报名参与重整招募程序。本重整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或者要约邀请,所披露的债务人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债务人现状的承诺。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自行承担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损失。

2.债务人能否由破产清算程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本重整招慕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债务人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3.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重整招募,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报名参加重整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4.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但管理人或者债务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相关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意向投资人赔偿损失。

 

五、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承诺接受本次招募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

3.意向投资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条规定对其关联企业、实控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均适用;如为自然人的,本条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及实控的企业均适用)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4.若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要求。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报名时需向管理人书面说明牵头人、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的牵头人须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牵头人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可更换。牵头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6.前述条件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符合该条件的投资人不必然选中。


六、意向投资人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160时截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亲笔签名。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

4)意向投资人履约能力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新年度的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5)参与投资的意向报名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等。

6)保密承诺函(文件格式可自拟);

7)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意向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所介绍函;

8)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充;管理人要求补充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并再次提交材料。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意向投资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3.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盖章后的扫描电子文档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同步将上述报名资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二份,需予以密封)邮寄至管理人处。管理人联系方式:

收件人:上海凯琳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121号29楼

邮箱:wellcpa_liujun@126.com

联系电话:13601957241

 

七、招募流程

1.意向投资人报名

按照报名须知中的要求和截止时间进行报名的视为已报名,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报名材料,则视为未报名。

2.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依据本公告确定的标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向其发出入围通知书,通知其成为合格意向投资人;未入围的,管理人会及时通知该意向投资人。

3.选定意向投资人

管理人根据投资人报名数量,视情况采用竞争性磋商、线下评审会议等方式确定一名最终投资人。

 

八、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意向投资人须在提交报名资料时缴纳500万元保证金。

2.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上海凯琳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万科支行

银行账号:433883921695

3.保证金的处理

1)未被选定为最终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自最终投资人确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各意向投资人无息返还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至原账户

2)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因非投资人原因无法继续推进,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停止招募,并在停止招募程序之日十个工作日内向各意向投资人无息返还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至原账户。

3)被选定的最终投资人提出的重整方案未获法院批准或项目债务发生重大变化,管理人应在法院不批准重整方案或重大变化确定之日十个工作日内向最终投资人无息返还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至原账。

 

九、特别说明

1.本重整招募公告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可以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本次招募或者修改本次公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重整招募程序仅作为债务人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条件的判断依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后,意向投资人方才成为重整投资人,保证金或投资人资格拍卖款转为重整投资款的组成部分。

3.本重整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以进行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友情提示债务人可能存在的潜在纠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决的债权债务诉讼或租赁纠纷、在本招募公告发布前未申报的债权、税务部门未申报的不动产欠税款、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人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吊销营业执照后被强制注销的纠纷等。

 

诚挚欢迎各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凯琳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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