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鑫光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向债权人公示增加其他应收款拍卖次数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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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12-16 公 开 人:湖北艺鑫光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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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鑫光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向债权人公示增加其他应收款拍卖次数的方案

2024艺鑫破管字第34

北艺鑫光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权人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024年3月27日作出(2024)鄂0107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艺鑫光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管理人。

2024年6月5日,艺鑫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管理人将艺鑫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予以通报,艺鑫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固定资产及对四川艺鑫光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金牛分公司的一笔其他应收款。根据李伦坤移交的2022年8月31日的财务报表显示,艺鑫公司对四川艺鑫光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金牛分公司的一笔其他应收款账面期末余额为174379.06元。除财务凭证外,无其他证据资料予以佐证。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针对其他应收款的网络拍卖方式如下:管理人将以财务账册记载的资产净值作为保留价进行处置。首次拍卖时,以账上记载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参考价,若第一次拍卖出现流拍,将依法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的起拍价在第一次流拍价的基础上下浮不超过20%)。若第二次拍卖出现流拍,将依法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的起拍价在第二次流拍价的基础上下浮不超过20%)。若第三次流拍,以第一次拍卖价的20%作为起拍价进行拍卖;若仍流拍的,债权人会议授权管理人以1元为底价进行挂拍。通过网络拍卖方式仍未能处置的其他应收款,视为该债权已无价值,管理人将放弃追收,予以核销。

按照前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管理人已进行次拍卖,均已流拍,拍卖情况如下:

1. 第一次拍卖,管理人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起拍价174,379.06元,已流拍。

2. 第二次拍卖,管理人于2024年10月22日1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起拍价139503.25元(174,379.06*0.8),已流拍。

3. 第三次拍卖,管理人于2024年11月6日10时至2024年11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起拍价111602.6元(139503.25*0.8),已流拍。

4. 第四次拍卖,管理人于2024年11月23日10时至2024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起拍价89282.08元(111602.6*0.8),已流拍。

5. 第五次拍卖,管理人于2024年12月4日10时至2024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起拍价71425.66元(89282.08*0.8),已流拍。

6. 第六次拍卖,管理人于2024年12月14日10时至2024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起拍价34875.81元(174,379.06*0.2),已流拍。

因六次网络拍卖均已流拍,若按照《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第一次拍卖价的20%作为起拍价进行拍卖后仍流拍的,债权人会议授权管理人以1元为底价进行挂拍,即第七次拍卖的起拍价将为1元。为避免起拍价过低,而造成债权人权益受损。管理人拟在1元起拍其他应收款前增加拍卖次数,具体如下:

第七次拍卖价格,起拍价为5000元;

第八次拍卖价格,起拍价为1000元;

第九次拍卖价格,起拍价为100元;

第十次拍卖价格,起拍价为1元;

在每次拍卖过程中,若有人竞拍,则价高者得;若无人竞拍,则本次拍卖流拍。

特此公示

 

 

湖北艺鑫光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

                    二〇二四年十二十六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路8号武汉客厅E栋2408室,联系电话:027-8392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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