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宏方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表

常熟市宏方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表

公开时间:2026-06-22 公 开 人: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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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债权人:

202657日,常熟法院裁定受理常熟市宏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方机械""债务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常熟市宏方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将债权申报与债权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申报期内,管理人收到12笔债权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申报债权合计83,602.01元,其中社保债权69,882.94元、税务债权2,348.21元、普通债权(社保滞纳金等)11,370.86元,管理人均予以认定。

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报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303,326.00元,管理人依据生效民事调解书审核认定303,326.00元。该债权对应债务人为其设定动产抵押的机器设备,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依法就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设定动产抵押的机器设备范围尚须进一步界定明确,不排除特定财产因多种原因灭失、下落不明进而影响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债权实现的情形。

常熟市王庄镇金南气体供应站申报普通债权61078.69元,管理人依据生效裁判文书及还款协议书,审核认定其债权61078.69元。

张珍庭申报普通债权796,640.88元,管理人依据生效裁判文书及后续履行情况审核认定796,640.88元。

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张村村村民委员会申报普通债权805,900.00元(房屋、场地租金),管理人审核认定795,077.51元,核减10,822.49元,差异金额系202657日至2026531日的租金。破产受理日后的房屋场地占用费应作破产费用处理,不应认定为破产债权。

江苏千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普通债权441,495.71元,依照生效裁判文书,管理人审核认定440,503.01元,核减992.70元,核减部分系根据LPR利率计算的利息差异。

苏州铁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报普通债权62221元,管理人依据其提供的欠款确认书等证据材料审核认定62221元,

苏州常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普通债权871,132.94元,管理人根据其提供的借款借据、提款、还款等证据材料审核认定871,132.94元。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庄支行申报普通债权1,490,463.36元,管理人根据借款借据等证据材料审核认定1,490,463.36元。

姚春红(身份证号码320402197001****40)向管理人申报职工债权8000元,并提供宏方机械出具的欠条一份。经查,欠条出具日2026212日,欠条写明“宏方机械欠姚春红工资10800元(工资所属期20236-20242月)”。经调查核实,姚春红在20242月份前为宏方机械提供记账服务,系公司的代账会计,管理人审核认定其债权800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综上,截至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管理人调查及审核认定债权共计17笔、总金额5,264,036.99元,其中: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303,326.00元,职工债权351,991.59元,社保债权69,882.94元,税务债权2,348.21元,普通债权4,536,488.25元。

债权申报与债权审核的汇总情况请参阅《常熟市宏方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即202678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

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将债权表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如果债务人、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提出异议或诉讼的,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法院作出债权确认裁定。

债权表、债权申报登记册及债权申报材料在破产期间由管理人保管,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债权申报材料存在疑问,可在会后向管理人递交申请,查阅相关材料。

 

 

常熟市宏方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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