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地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上海天地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12-18 公 开 人:上海天地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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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地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2024) 天地汇企业管理破管字第5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015日作出(2024)沪0390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海天地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015日指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债务人的管理人(“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1218日,管理人确认职工债权7户,职工债权金额合计2,418,128.36元,普通债权金额合计135,034.96元,总金额2,553,163.32元。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之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18日至202512日。

相关方如对本公示记载的职工债权名单、债权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即20241218日至202512日期间)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银行流水明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劳动仲裁裁定书、调解书等)。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最终回复之日起15日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逾期未提起异议或有异议但未按期提供相关证据或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职工债权公示表所载内容无异议。管理人将就无异议的职工债权向上海三中院申请裁定确认。

管理人联系人:杨夏 电话:183 4935 5464 邮箱:dyyang@deloittecn.com.cn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26楼。

特此公示!

 

上海天地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1218

 

附件: 上海天地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上海天地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工债权

普通债权金额

总金额

备注

其中:工资

其中:经济补偿金

职工债权

金额合计

1

朱国宁

410329********5178

 149,573.37

 147,829.05

297,402.42

-

 297,402.42

 

2

吴海平

330281********7956

 204,870.18

 283,006.69

487,876.87

-

 487,876.87

 

3

余赛超

330782********132X

 30,757.05

 18,832.50

49,589.55

-

 49,589.55

 

4

胡杰

360430********0316

 150,000.00

 24,465.84

174,465.84

-

 174,465.84

该员工职工债权金额为未支付的仲裁调解金额

5

姜华平

330227********2014

 183,741.37

359,262.65  

543,004.02

135,034.96

 678,038.98

该员工职务为监事,普通债权部分为超过企业平均工资的部分

6

沈筠卿

310102********1656

 642,437.07

 209,484.00

851,921.07

-

 851,921.07

 

7

刘佳依

120103********2648

 8,408.74

 5,459.85

13,868.59

-

 13,868.59

 

合计

 

 

1,369,787.78

1,048,340.58

2,418,128.36

135,034.96

2,553,163.32

 

 

 


特殊债权审核原则: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超过企业平均工资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部分列为普通债权,企业平均工资以企业纳税申报数据为准(20238月至20247月为31,240.23元)。

2、  仲裁调解打包处理情况下,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主张金额进行列示


附件

5. 天地汇-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一批).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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