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赣0728破3号一债会公告

(2025)赣0728破3号一债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9 公 开 人:江西一条龙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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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7-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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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5)赣0728破3号

2025年6月19日,本院根据债权人袁永林的申请,裁定 受理债务人江西一条龙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 定江西金蓉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一条龙置业有限公司管理 人。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 理方式的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案依法适用快速审理 方式进行审理。江西一条龙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5年7月29日前向江西一条龙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 (申报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泓泰家具交易市场E2 4楼江西金蓉都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江飞律师,联系电 话:17770708690;方金明律师,联系电话:13763920975)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 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一条龙置业有限公司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 产。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性质、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债权人的身


份证明和证明债权成立的有关证据,证据材料应提交原件 供管理人核对。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供代 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 确认),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 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本院定于2025年7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在定南县人民法 院第六审判庭(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源江路258号)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 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 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 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 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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