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1-11-16 公 开 人: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弥渡热海雅阁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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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20211019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1)云29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20211020日作出(2021)云295号决定书,指定云南欣晨光(大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1118日,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弥渡热海雅阁酒店有限公司以主要人员、财物高度混同等为由,向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弥渡热海雅阁酒店有限公司实质合并到(2021)云29破申4号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中。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1112日作出(2021)云2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并进行破产重整,并于20211115日作出(2020)云29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云南欣晨光(大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特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当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截至20211215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附件1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附件6-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附件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附件3-债权申报登记表、附件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

3附件7-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4附件8-报债权证据清单及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三、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弥渡热海雅阁酒店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1221上午9,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大法庭召开(若会议时间和会议地址有变化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弥渡热海雅阁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十五       

 

 

 

附: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债权申报登记表;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8债权申报证据清单

9管理人申报地址

1现场申报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万花路东段政务中心大楼西侧天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五楼 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2邮寄申报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万花路东段政务中心大楼西侧天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五楼 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邮编:671000

联系人: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18987076785; 

3电子邮箱申报地址nzrhadmin@163.com

 

注:因新冠疫情影响及响应相关防疫工作号召,管理人建议各位债权人优先选择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附件

1、债权申报通知.pdf 下载
2、附件文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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