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等4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等4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公开时间:2023-03-07 公 开 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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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等4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债权申报指引

尊敬的债权人:

202316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庄法院)作出(2023)鲁131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江泉集团)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鲁1311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清算组担任华盛江泉集团管理人,履行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各项职责。2023228日,罗庄法院作出(2023)鲁13111号—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公司名单详见附件十)实质合并重整,同时指定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清算组担任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明确债权申报的有关事宜,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并结合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的实际情况,就相关问题作如下指引:

一、债权申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截至罗庄法院裁定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之日(2023228),对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未到期的债权,自法院受理重整申请之日视为到期,相关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进行申报。

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下称机构债权人;债权人为自然人的,下称个人债权人。该区分仅为表述方便,不影响权利的性质和效力。

二、债权申报对象

依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6条,人民法院裁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各成员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成员的债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公平受偿。债权人应当根据其享有债权的不同情况,参考如下指引确定债权申报对象及金额:

(一)对合并重整范围内单一公司享有债权

如债权人仅对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中的单一公司享有债权的,应在网络申报系统中选择对应债务主体申报债权。

如债权人申报利息的,止息日为202316日(不含当日),即华盛江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的时间(下同)。

(二)对合并重整范围内多个主体享有债权

1.多个主体对债权人有共同还款义务的债权

1)如债权人对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中的多个主体均享有债权的,且债权形成原因系因多个主体对债权人的债权负有连带或共同还款义务,并非基于独立的业务关系形成,则债权人仅能申报一笔债权,不能重复累计申报;

2)已向华盛江泉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由另外47家公司作为担保人、连带责任人、共同债务人等承担共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无需补充申报。但是,另外47家公司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权补充申报或重新申报。

请债权人在网络申报系统中清晰填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全部的还款义务人,并填写财产抵质押担保情况。

2.其他情况

除上述所列情形,债权人对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分别享有独立债权的,应在网络申报系统中选择不同债务主体分别申报。

三、债权申报时间

债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46日,债权人应在202346日(含当天)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的债权人,将无权参与债权人会议,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同时应承担管理人因补充审查、认定逾期申报债权而产生的额外工作费用。

四、债权申报方式

为降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及人力成本,本次债权申报将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即债权人按照本指引在网络申报系统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请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https://lawporter.com/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不可使用IE浏览器)。

2.在系统首页搜索框中搜索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等4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项目编号:2337000001),进入项目并点击右侧申报债权按钮,根据系统指引申报。首次申报的债权人需先注册项目用户账号、实名认证主体资格、填写债权人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原件PDF扫描件),并根据操作手册文档所示,完成债权申报的全部步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九)

3.网络申报前建议关注冲云系统公众号获取并观看网络申报的操作指引视频。

如在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联系网站的技术支持人员。

网络技术人员:黄老师13761466720、沈老师18017073133

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8:00

特别提示:网络申报完成时间即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

五、债权申报咨询

为了促进债权申报工作顺利畅通进行,管理人为债权人提供现场、电话及电子邮件咨询服务,解答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流程中的有关疑问。值得注意的是,现场、电话及电子邮件咨询均不是正式的债权申报方式,不可以代替网络申报。债权人向管理人工作人员咨询后仍须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依据网络申报系统的流程和指引完成债权申报。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现场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办公场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江丰路与二泉路交汇东300米怡心文苑

联系人:张凯迪、包小雪、陈雨晴、孙秀蕾

   话:17205390015172053900161720539001917205390020

电子邮箱:jqjtglr@163.com

六、债权申报材料要求

1.债权人需按照本指引的要求提交债权申报材料(详见六、债权人需提交的材料),其中附件一至附件八原件PDF扫描件上传至补充说明栏目

2.债权人对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享有多笔债权的,须对应每笔债权提交债权申报证据材料

3.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4.如因债权人在申报时提交的资料不全,管理人通知债权人补充提交相关资料的,债权人应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补充提交;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此期限内提供的,应与管理人协商延长补交期限,否则因债权人提交证据不充分导致债权未被确认的风险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债权人委托中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从中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中国与该所在国订立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6.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如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资料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债权人提供的证据是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七、债权人需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申报债权时必须提交以下四类债权申报材料,各申报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文件后,按照本指引所示要求上传至网络申报系统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申报材料目录》《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利息/违约金计算说明》(如有)《利息/违约金计算Excel电子表格》(如有)(请按照指定表格填写,可加页)

1.《债权申报材料目录》《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利息/违约金计算说明》(如有)均须提供原件PDF扫描件,上传至补充说明栏目,且个人债权人应当签字并捺手印予以确认;机构债权人应当加盖债权人公章予以确认。

2.《债权申报材料目录》中按序填写提交的书面材料名称,并注明每份书面材料页数、页码、是否为原件等。

3.《债权申报表》须填写债权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申报债权金额、是否存在担保以及诉讼、仲裁等情况。《债权申报表》尾部申报日期为申报人在网络申报系统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日期以上信息如有虚假,债权人将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4.《债权申报书》须写明申报的债权金额。填写事项:申报债权金额(最多可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

5.《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与网络申报填写的信息应当保持一致。

6.《利息/违约金计算说明》(如有)《利息/违约金计算Excel电子表格》(如有)

申报人应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须有相应合同或其它证据证明)、计算方法、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同时提供《利息/违约金计算Excel电子表格》。

(二)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PDF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PDF扫描件(详见附件五);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PDF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之外的人员,即委托代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的,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交:

机构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PDF扫描件(详见附件六);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PDF扫描件;若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原件PDF扫描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PDF扫描件

5)如果与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变更的,还应当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PDF扫描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PDF扫描件。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则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

1)授权委托书原件PDF扫描件(详见附件六);

2)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PDF扫描件,若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原件PDF扫描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PDF扫描件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全部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款合同,购、销货合同等)、协议、备忘录等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

2.各类票据、划账单、银行支付凭证、提货单等原始履行凭证;

3.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

4.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务重组、抵销、部分清偿)等原始材料;

5.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如催款、催收通知或其他能证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证据材料等;

6.相关公证文书(如有);

7.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需要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裁判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状、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法律文书生效章或主审法官签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如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并应向管理人说明是否已领取部分执行款;

7.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

8.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等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执行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9.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特别提示:以上用于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材料,请按照证据材料的形成时间先后排序,网络上传原件PDF扫描件。

(四)《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承诺书》《债权申报单》

1.《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为确保重整工作中的相关文件、信息能及时高效地送达债权人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债权人按照附件七范本认真填写《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并上传原件PDF扫描件至补充说明栏目。

2.《承诺书》

因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申报债权,无法核对原件,债权人须核对债权申报材料,保证债权申报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认真填写《承诺书》,上传已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的《承诺书》原件PDF扫描件至补充说明栏目

3.《债权申报单》

债权人于网络申报系统完成债权申报信息填写并提交后,将在线生成《债权申报单》。请债权人下载打印《债权申报单》并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上传已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的《债权申报单》原件PDF扫描件

八、债权申报的其他事项

1.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考虑,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各项公告和通知(登录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检索关键词: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请各债权人及时浏览上述网站中与企业重整程序相关的信息。

2.请各债权人收到申报通知后及时通过网络申报方式提交申报材料。因本案债权人众多,如债权人申报拖延,可能造成大量债权集中于申报截止日前的数日内申报,以致债权申报审查工作难以及时完成,进而影响到债权人会议表决权的行使。

3.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经获得以及未来获得华盛江泉集团等48家公司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清偿的,应及时告知管理人,隐瞒债权受偿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债权人到现场咨询相关事项的,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5.债权人以外币申报债权的,应按照2023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统一折算为人民币,债权人申报利息的,应以折算为人民币后的本金数额作为计息基数。债权人未折算为人民币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按照上述规定折算为人民币。

6.本指引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7.本指引未列明事项,按照《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

8.本指引由管理人负有最终解释权。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附件

一、债权申报材料目录

二、债权申报表

三、债权申报书

四、利息/违约金计算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六、授权委托书(本人申报的,不需要此材料)

七、送达地址确认书

八、承诺书

九、网络申报具体操作指引

十、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等48家公司名单


附件

债权申报指引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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