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公告

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15 公 开 人: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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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破产财产分配的公告

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人:

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第次债权

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铅山县人民法院(2021)赣11242号之四

《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

即为最后分配若本次分配之后管理人发现其它可供分配的财产,则根据《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补充分配。本次分配于2023127日起开始实施,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以银行转账方式分批汇入债权人的账户。

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为人民币14445218元,扣除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预留费用后,本次应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2922437.83元。已确认债权总额为67797349.27元,其中职工债权873152.53元,税费债权2330341.67元,社保债权229772.35元,担保债权1800000元,其它优先权65000元,普通债权62499082.72元,故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为12.23%

本案中无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需要提存分配额的债权。债权人应及时受领破产财产的分配额,债权人自本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未提供有效受领分配金额账户信息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

的权利。

特此公告。

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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