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惠之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成都惠之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03 公 开 人:成都惠之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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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01045

本院于2026年2月11日根据吴笃钦的申请,裁定受理成都惠之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17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胡策为管理人负责人。

成都惠之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6月1日前含当日)向成都惠之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A座1607号邮政编码610000;联系人:胡策联系电话:18180949430,18780177161;微信号18180949430。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发生时间、债权形成原因、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成都惠之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成都惠之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并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申报为辅的方式。线上申报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微信小程序办理:请债权人微信搜索小程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点击底部菜单栏“公告”,搜索“成都惠之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查看案件信息,点击案件详情页底部“前往申报”按钮按步骤完成申报。

注意:申报前请准备身份证、主体资格证明(机构债权人需要)、债权资料(如合同、借据等)等资料;代理人申报请准备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本院定于2026年6月16日14:30“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以网络视频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   

附件

20260206 (2026)川0104破申1号惠之锦公司裁定书.pdf 下载
20260317(2026)川0104破5号-惠之锦公司-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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