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昊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说明

新疆昊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说明

公开时间:40分钟前 公 开 人:新疆昊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4次
  • 打印

关于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说明


各位债权人:

现管理人将新疆昊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晟装饰公司)清算一案中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通知申报债权的情况

2026年7月2日,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一张网)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并逐一电话联系已知债权人,电子送达《已知债权人通知书》及申报债权注意事项,同时送达了破产债权申报书等格式文书,通知昊晟装饰公司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6年8月18日,管理人共向15位已知债权人发出《已知债权人通知书》(1位已知债权人毛东喜发送申报材料且电话沟通但未给予明确的申报情况),接受债权申报11笔,金额合计716,317.29元。其余3位已知债权人聂广智、白杨、连晓佳向管理人明确表示不申报,管理人已留存相关沟通记录。此外,王维号码多次拨打显示不是本人,张国先、郑静、2人无法取得有效联系且案件情况显示撤回起诉;刘明月、杨宝庆、武耀杰、秦振明4人案件情况显示执行完毕。

截至2026年8月18日,管理人已审查完毕11债权申报,并向申报人送达了《债权审查意见表》。经过对申报人申报债权的性质、数额、是否存在财产担保、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否超过强制执行期间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管理人审查完毕11债权申报,管理人审核认可债权10笔,认可债权金额为557,476.99元,其中职工债权93,648.00元,普通债权459,432.03 元,劣后债权4,396.96元。

具体情况详见《新疆昊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表》。

四、关于核查债权的说明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审查完毕的债权需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债权人、债务人均有权对管理人审查认定的本人或其他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核查,并有权提出异议,相关债权在核查期内如果无人提出异议的,由管理人报昌吉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本次会议就管理人已出具审查意见表的11笔债权进行核查。债权人、昊晟装饰公司有权查阅管理人保管的债权表、申报登记及审查等材料。

本次会议核查债权的期间为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5日。债权人、昊晟装饰公司如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于2026年8月23日之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说明理由或法律依据,管理人将在2026年8月25日前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如对管理人复核意见仍持有异议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应当在2026年9月9日之前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人、昊晟装饰公司对债权表记载无异议的债权,管理人将提请昌吉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说明。


新疆昊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具体债权表详见附件

附件

新疆昊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表.pdf 下载
新疆昊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说明.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