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一)调整的公示

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一)调整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6-04-28 公 开 人: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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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一)调整的公示

2025年12月30日,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日之光公司”)破产清算案【案号:(2025)粤0604破申100号、(2026)粤0604破17号】,并指定广东瀛磐律师事务所担任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公示了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公示期内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祖庙税务分局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36号)及《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佛府办[2022]15号)第十二条对职工债权清单(一)的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提出异议,认为该部分金额应为社会保险费债权。经管理人多方核查,异议成立,对职工债权清单(一)予以调整,确认职工债权总额为137436元。

依据上述调整事项,管理人据此编制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一)2026年4月27日版,替换2026年3月17日编制的《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日之光公司各债权人及职工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限2026511日,公示期内,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的,视为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七

附:1.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华平、余晓彤,电话:13928209079、1345088940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7号绿地金融中心T3栋3108-3109。

2.《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一)》2026年4月27日版

 

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一)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现管理人经调查后确认以下职工债权。各有关职工如对下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于15日内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于管理人出具复核意见后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裁判。(截止至:2026年5月11日)

货币单位:人民元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总额

依据

1

劳笑娟

44************3041

30786.00

佛劳人仲案字[2024]3379号仲裁调解书、《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36号)及《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佛府办[2022]15号)第十二条

2

张伟聪

44************0616

106650.00

佛劳人仲案字[2024]3379号仲裁调解书、《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36号)及《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佛府办[2022]15号)第十二条

合计:

137436.00

 

 

 

 

 

 

 

 

制表人:佛山市日之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制表日期: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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