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盛世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铜仁市盛世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6-06 公 开 人:铜仁市盛世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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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元杰 联系方式: 13885722855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6-1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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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盛世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514日作出2023)06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铜仁市盛世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铭城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3)06破申1号之二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盛世铭城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为促进盛世铭城公司成功重整,有利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临时管理人拟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盛世铭城公司现状参与意向投资人竞争,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企业基本情况

铜仁市盛世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铜仁市新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10月16日,注册资本金2100万元人民币,覃晓波持股98%,刘开泽持股2%。住所地: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共青路4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2709533349B。营业期限至204810月16日,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建材销售。)

三、项目情况

债务人开发的盛世铭城项目位于铜仁市碧江区共青路45号,可开发的土地面积为28029平米,已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该土地抵押在贵阳农商行名下,已被贵阳农商行申请执行查封),规划建筑面积为234341.00平米(其中商业面积为35061.00平米,住宅面积为183595.00平米),容积率为5.96,绿化率为30%,分二期开发一期已建为1、3、5、6号楼,主体已经竣工水电气已开通入户,部分业主已入住。二期待建为2、4号楼4号楼已建设九层设计图纸已出并经过审定建筑面积为24211.62平米,其中商业为 2574.93平米,办公用房为8733.23平米,住宅为11981.70平米2号楼已进行基础开挖1户待拆迁设计图纸初审已通过规划建筑面积为70948.06平米,其中商业为 11125.71平米,住宅为 35038.08平米,二期车位 721

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临时管理人核查后的结论为准

、负债情况

临时管理人向债务人了解到对外债务总计约9.12亿元其中本金约4.45亿元利息约4.67亿元

临时管理人正在接受债权人的申报进行审查,最终债权金额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615日止。

(二)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临时管理人提交电子档报名材料(PDF文档格式)发送至临时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wangyuanjie@yingkelawyer.com

纸质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加盖公章,装订后密封一式份。提交地点: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1层。联系人:王律师13885722855。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简介。应重点介绍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相关行业从业经历,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机构的,简介还应当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对外投资情况、经营范围、历史业绩等;

2.意向投资人证照资料。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机构的,应当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意向投资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

3.意向投资人的最近一期征信报告;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下载附件签署

5.保密承诺函(愿意报名参加盛世铭城公司意向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晓的盛世铭城公司情况予以保密)下载附件签署

6.近三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承诺书下载附件签署

四、报名条件

(一)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最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三)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盛世铭城公司进行重整投资;

(四)拥有与盛世铭城公司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五)法人及其高管人员、个人未被列入“黑名单”及限制列入限制经营范围;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第(一)(二)(五)项条件,至少有一方符合(三)(四)项条件。

五、招募方案

(一)报名保证金与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时,应当向临时管理人缴纳人民币50万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报名保证金。报名保证金最迟应当在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丧失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参选的意向投资人与临时管理人、盛世铭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后意向投资人可以对盛世铭城公司展开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后续盛世铭城公司预重整、重整过程中知晓的全部关于盛世铭城公司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如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临时管理人、盛世铭城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所有损失。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竞争盛世铭城公司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再参与盛世铭城公司重整投资的,书面的形式向临时管理人提出退出盛世铭城公司重整投资竞争的,后续不再具有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也不得再次报名。决定退出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在其书面向临时管理人提出退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 投资保证金与重整投资协议

决定参与盛世铭城公司重整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应当2023年715日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偿债方案、经营方案等主要内容。此外,意向投资人还应当与临时管理人、盛世铭城公司签署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并按照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大写:贰仟万元整)或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大写:贰亿元整)的银行保函。投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最迟应当202375日前足额缴纳或提供。未能按要求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的,视为退出盛世铭城公司重整投资人竞争;未在2023年715日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退出盛世铭城公司重整投资竞争。

若最终未能成为盛世铭城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意向重整投资人竞争结果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在其他原因导致盛世铭城公司终止预重整程序且未进入重整程序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报名保证金与投资保证金应分别缴纳,无包含关系。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请各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再次仔细阅读本公告,一经报名,则视为同意按盛世铭城公司现状参与意向投资人竞争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作出相关决定前,应当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三)如出现影响盛世铭城公司预重整的重大事项,或其他法定情形,临时管理人可以变更、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四)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律师  13885722855

欢迎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与管理人联系,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

 

 

铜仁市盛世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三

点击以下链接查看相关需签署的附件:

https://kdocs.cn/l/cm8L35GLCz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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