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第二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第二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8-19 公 开 人: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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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第二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7月2日上午9:00通过线上方式召开,管理人于2026年7月2日上午10:00开通《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投票通道,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社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四个组对《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分别进行表决,投票时间为15天,投票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上午10:00。

投票期满后,管理人对《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投票结果进行了统计,投票结果为: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了《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社保债权组未表决通过《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经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于2026年8月3日上午9:00第二次开通《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投票通道,组织第一次投票表决未通过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及社保债权组对《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第二次投票。

第二次表决投票时间为15天,投票时间已于2026年8月18日上午9:00截止。管理人现将第二次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经统计,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5人,债权总额37887967.57元。同意债权人1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2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714100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8%;反对(含签到未投)债权人4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8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4173867.57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0.2%。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未达到该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未表决通过《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税款社保债权组

经统计,税款社保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3人,债权总额3938257.85元。同意债权人2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66.67%,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713004.42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4.28%;反对(含签到未投)债权人1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33.33%,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25253.43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5.72%。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达到该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税款社保债权组表决通过《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三、职工债权组

经统计,职工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264人,20382951.94元。同意债权人149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56.44%,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3435985.1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65.92%;反对(含签到未投)债权人115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43.56%,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662999.89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7.78%。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达到该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过半数,但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债权组未表决通过《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综合第一次、第二次表决结果,普通债权组、税款社保债权组表决通过了《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未表决通过《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之规定,《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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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动游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统计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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