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万路达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

关于批准万路达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

公开时间:4小时前 公 开 人:湖南道明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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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万路达公司重整计划的

公   告


(2024)常万路达破管字83号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常德市万路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于2026年1月30日作出(2024)湘07破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常德市万路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常德市万路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常德市万路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摘要内容如下:

一、万路达公司企业法人主体资格继续存续,仍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重整计划执行期内货币清偿+债转股清偿+长期留债货币清偿”组合重整模式,重整后的公司将由国有资本主导(债转股后国有股成为持股比例最大的股本)、民间资本相结合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利于风险管控、资源整合和业务拓展。

二、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清偿

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在担保财产评估价值或者变现值范围内优先受偿,超出担保财产价值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具体清偿如下: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清偿

常德市东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强公司)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1,718,455.45元,其担保财产评估价值高于债权额,全额货币清偿,清偿率100%,自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之日起第三年清偿完毕。

2、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

(1)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抵押担保债权60,465,257.93元,其担保财产评估价值高于债权额,全额长期留债货币清偿,清偿率100%。留债期限十年,自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之日起计算。留债期限内以未清偿的债权为基数第二至第三年按年利率0.5%、第四至第十年按年利率1%的标准补偿其因长期留债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按年支付。留债期限内第五年开始清偿本金500万元,第六年清偿本金500万元,第七年清偿本金1000万元,第八年清偿本金1000万元,第九年清偿本金1000万元,第十年本金清偿完毕。债权未清偿完毕之前,原抵押登记不予注销,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2)湖南德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诚公司)抵押担保债权6,064,488.79元,其担保财产评估价值高于债权额,全额以债转股方式清偿,清偿率100%。按清偿额每1元/股转成万路达公司股份,计转股6,064,488股。

  3.融资租赁(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

(1)远东宏信普惠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融资租赁(抵押)债权728,939.83元,其担保财产评估价值高于债权额,全额货币清偿,清偿率100%,自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清偿完毕,其中第一年清偿606,523.14元,第三年清偿122,416.69元。

(2)常德荣桦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桦公司)融资租赁(抵押)债权4,976,231.75元,其部分担保财产变现值低于对应担保的债权额,不能全额清偿。经审核确认,在其担保财产变现值范围内能够优先清偿的融资租赁(抵押)债权为3,814,305.19元,其余1,161,926.56元调整为普通债权。该融资租赁(抵押)债权3,814,305.19元全额货币清偿,清偿率100%,自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清偿完毕;普通债权1,161,926.56元荣桦公司自愿放弃889,920元,剩余普通债权272,006.56元按本重整计划同类债权清偿方式(债转股+货币)清偿。

三、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社保债权的清偿

1.职工债权(含参照职工债权)3,858,956.75元,全额货币清偿,清偿率100%。其中,45户职工债权2,696,930.99元自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清偿完毕,每年清偿50%;税务机关征收的计入个人账户的职工债权112,025.76元自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清偿完毕;参照职工债权1,050,000自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之日起第二年清偿500,000元、第三年清偿550,000元。

2.税收及社保债权2,479,381.64元,全额货币清偿,清偿率100%,自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之日起第三年清偿806,728.71万元,第四年清偿1,672,652.93元(安排在普通债权货币清偿之前清偿)。

四、普通债权的清偿

列入本重整计划草案清偿的普通债权72,513,377.20元,清偿率38.0736%,清偿额(债权额乘以清偿率)共27,608,426.34元,以“债转股+货币方式”清偿。其中:

1、债转股方式。债权额在60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其清偿额全部以债转股方式清偿;债权额在6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普通债权,债转股清偿31.2307%;债转股按清偿额每1元/股转成万路达公司股份。

2、货币方式。债权额在600万元以下的普通债权,货币清偿6.8429%计2,966,978.34元,货币清偿自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之日起第四年清偿完毕(货币清偿在税收及社保债权清偿完毕后清偿)。

五、重整计划执行期限

自重整计划草案批准之日起四年。

特此公告。



常德市万路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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