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嘉德山居左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一众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债权申报公告

贵州嘉德山居左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一众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5 公 开 人:贵州嘉德山居左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一众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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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嘉德山居左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一众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债权申报公告

2025)嘉德临破管字第1号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根据贵州嘉德山居左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一众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2025512日作出(2025)黔0323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贵州嘉德山居左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一众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指定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贵州牧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贵州嘉德山居左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一众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贵州嘉德山居左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一众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725日前,向管理人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申报债权

一、线上债权申报方式:

(1)电脑浏览器访问破易云破产办案工作平台https://www.poyiyun.com/ 点击右上角“登录”,输入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案件识别码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112500

(2)手机微信扫描本公告后附的自主申报二维码,债权人根据提示完成登录、债权申报,本案件识别码112500

二、线下债权申报方式:

申报地址:绥阳县风华镇牛心嘉德山居小区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方式:张元月:18385044373,王文艳:15985280607,毛霖昕:15772107240

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预申报期限内已预申报的,请在前述期限内向管理人进行确认。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同时仍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贵州嘉德山居左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一众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州嘉德山居左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一众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针对预重整期间的债权人会议,具体会议时间及参会方式以管理人另行通知为准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十三


附件

债权申报破易云微信小程序无纸化申报公告(附自主申报二维码版).pdf 下载
(已盖章)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定(贵州).pdf 下载
(已盖章)预重整决定书(贵州).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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