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推进职工债权社保统计和补缴转出工作的公告

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推进职工债权社保统计和补缴转出工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25 公 开 人: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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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

推进职工债权社保统计和补缴转出工作的公告

2023)帛道堂破管字第067

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2023320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2)辽0403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帛道堂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327日作出(2023)辽0403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抚顺森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担任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31016日,管理人对帛道堂公司职工债权进行了第一轮公示,第一轮公示期已结束。管理人计划于近期开展职工债权中的社保部分统计工作,并配合有需要的职工完成社保补缴及转出。

一、请全体职工于20248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

补缴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已经补缴完的单据、职工与帛道堂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文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以及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待管理人收集完毕后将集中时间前往东洲区人社局补申报,经人社局出具社保补缴单据后,管理人会将其交给职工。需要补缴和转出社保的职工请前往东洲区地税局先行垫付费用,管理人将根据社保部门出具的补缴单据、东洲区地税局出具的完税清单等材料依法确认职工债权。

二、自行补缴社保的需要出具书面承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条规定,破产受理后债务人欠缴社保产生的滞纳金部分不属于破产债权,而社保、税务部门开具的单据不全额缴纳就无法进行补缴。请有补缴和转出需要的职工明确,如果继续主张补缴社保,职工个人是否愿意自行承担因为补缴社保而需要支付的全部滞纳金。如果职工个人愿意承担,需要向管理人出具书面承诺,管理人收到书面承诺后方可继续沟通社保部门继续办理补缴的具体工作。

请各位职工于2024815日前向管理人提供相应材料,并书面明确能否垫付补缴费用及支付办理补缴社保费用的滞纳金。逾期未提供的,由职工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感谢全体职工的配合。

 

特此公告。

管理人联系方式:刘律师(13840255216

 

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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