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航信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北京同航信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1-10-19 公 开 人:北京同航信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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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航信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公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730作出(2021)京01破申3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同航信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航信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823日作出2021)京01破18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同航信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1年7月30日,同航信达公司共欠付职工薪资共计275616.37元。同时,管理人向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查询同航信达公司的职工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经查询,同航信达公司社保、公积金不存在欠缴

现管理人依据以上调查及存在事实拖欠薪资的情况,确认吴玉芹11位职工债权,债权金额合计275616.37元。(详见《北京同航信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止。职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表所列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职工可在公示期届满后十五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对管理人公示的《北京同航信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载明内容无异议。

 

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2层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金瑾

联系电话:18513417771

 

特此公示

 

北京同航信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

 

 

附件:《北京同航信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序号

姓名

截至2021年7月30日欠付金额(元)

管理人确认金额(元)

1

吴玉芹

17017.00

17017.00

2

徐世清

41826.00

41826.00

3

李传霞

6827.59

6827.59

4

夏爽

52298.85

52298.85

5

刘玲玲

19689.66

19689.66

6

王瑞娟

13126.44

13126.44

7

白玉

28689.00

28689.00

8

侯宁娟

25376.42

25376.42

9

曹晶会

16422.17

16422.17

10

胡平

12517.24

12517.24

11

唐元元

41826.00

41826.00

 

合计

275616.37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同航信达公司).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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