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蚕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上海蚕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26 公 开 人:上海蚕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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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0-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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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蚕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9月1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作出20250115破1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蚕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蚕丛机器人”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9月17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是为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现和识别蚕丛机器人的重整价值。经向浦东法院报告后,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蚕丛机器人基本情况

上海蚕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C46DFT36,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RUI TANG。公司住所地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科路555弄2号5层501单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经营期限为2022年11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目前企业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蚕丛机器人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蚕丛机器人主要资产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记载,截至2024年12月31日,蚕丛机器人资产金额134,706,331.34元,主要构成如下:

(一)货币资金

截至2024年12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5,564,463.97元。

(二)对外投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蚕丛机器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50,205,549.35元,详情如下:

序号

投资公司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北京纵目安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00万元

100%

2

纵目新能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5000万元

100%

3

上海蚕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00万元

100%

4

北京蚕丛科技有限公司

1000万元

100%

5

蚕丛机器人销售(东阳)有限公司

1000万元

100%

6

宁波蚕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万元

100%

7

蚕丛机器人技术服务(东阳)有限公司

500万元

100%

存货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蚕丛机器人账面显示存货合计价值24,939,391.47元。

固定资产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蚕丛机器人持有固定资产(包括生产工具、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模具、冶具、软件及其他设备)账面净值合计17,493,564.86元。

(五)应收类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金额为19,059,536.40元,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122,542.17元。

管理人在此提示,将委任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司名下资产进行清查及评估,后续将陆续向意向投资人进行披露及说明。

三、蚕丛机器人负债情况

经初步核查,截止20241231日,蚕丛机器人账面负债合计378,282,373.86元,其中应付账款133,933,969.45元,其他应付款215,401,841.75元,合同负债4,812,914.61元。另拖欠职工薪酬合计人民币31,538,775.47元。

管理人在此提示,债务人实际负债情况需以债权人会议核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1月27日9时召开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四、投资亮点

)核心业务与商业化场景

蚕丛机器人作为一家专注于智能机器人技术及新能源充电解决方案的高科技企业,致力于L4级自动驾驶充电机器人、集中式快充站以及储能系统的研发与商业化应用。蚕丛机器人通过整合液冷充电技术、高精度定位算法及能源管理系统,构建移动充电-储能-能源调度一体化的智慧能源服务生态,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充电体验,助力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不足的行业痛点。

业务线

核心技术

应用场景

移动充电机器人

L4级自动驾驶+液冷充电技术

园区/社区无人充电、应急补电

集中式快充站

交直流储能系统(CN119093570A)

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综合体

能源管理平台

Flash Dispatcher调度系统

电网负荷均衡、峰谷电价套利

蚕丛机器人已形成从核心硬件设计到算法软件,从充电机器人单体到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的全产品布局,能够为充电运营商、整车厂商及园区管理者提供由智能充电机器人、交直流充放电设备、能源管理系统及配套软件算法集合而成的智慧充电解决方案。

蚕丛机器人研发的移动充电机器人拥有行业内领先的自动驾驶及能源管理技术,已实现量产并投入商业使用。投资人可登录百度网盘下载蚕丛机器人业务及产品介绍下载链接如下: https://pan.baidu.com/s/1GVk_NeQJLwAc_JjU2shW0g?pwd=0905。提取码: 0905

投资人可扫描二维码下载、查看蚕丛机器人业务及产品介绍。

  

)知识产权

蚕丛机器人拥有43项专利、94项商标、3项软件著作权,技术布局覆盖智能充电机器人、储能系统、自动驾驶算法三大领域,形成完整的技术闭环。

1、核心专利技术(详见附件

技术方向

代表专利

应用价值

智能充电设备

液冷式移动充电机器人(CN221851755U)
移动储充系统交直流输出电路(CN119093570A)

支持120kW快充,适配新能源汽车换电场景

能源管理技术

电池包液冷系统(CN221327867U)
灵活充电系统(CN117799478A)

解决高功率充电热管理瓶颈

自动驾驶算法

车辆自动驾驶冗余控制系统(CN119283908A)
定位方法(CN119826797A)

L4级低速场景定位精度±125px

2、品牌资产(详见附件

核心品牌:

2.1“Flash Dispatcher”(注册号76718142):充电调度系统品牌

2.2“电淘淘”(76457012):快充服务品牌

2.3“龙骑士”(81132321):智能机器人品牌

部分商标已完成欧美日韩注册,具备全球化运营基础。

3、软件著作权(详见附件

3.1蚕丛机器人3D高精地图引擎(2024SR1482281)

3.2蚕丛智能充电项目自动化测试软件(V0.1)

3.3蚕丛机器人高精地图调试工具(Valet Parking V1.0)

曾拥有上海虚拟电厂运营商资格

202411月21,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同意进一步加强虚拟电厂规范运营的批复》(沪经信运[2024]796号)。根据该批复,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发布《关于上海虚拟电厂运营商注册情况的通报》,蚕丛机器人在上海电力交易中心、上海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完成注册和资源建档,获得上海虚拟电厂运营商资格

据悉,待蚕丛机器人恢复正常经营后,可重新申请上海虚拟电厂运营商资格。

五、关于投资方式说明

(一)投资主体

招募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方案申报,投资主体可自行或联合不同专业方向的机构进行联合申报,联合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机构、资本支持机构、商业管理机构等。

(二)投资模式

管理人在此提示,鉴于蚕丛机器人与其关联公司纵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纵目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纵目科技(湖州)有限公司存在贸易往来、金融机构交叉负债等情形经向浦东法院汇报管理人将积极推进蚕丛机器人与其关联公司协同处置,以期实现整体性重整价值的最大化及偿债资源的最大化。

据此,管理人建议,意向投资人出具的蚕丛机器人投资方案可能需要接受纵目科技及其关联公司重整的整体性考量、协同处置,协同内容可能包括统一利用偿债资源以相同方式偿债、统一安排公司内部债权处理、统一制定重整计划等。

六、招募须知

(一)为公平、公正地引入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投资人了解蚕丛机器人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三)意向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投资人有任何弄虚作假,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四)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并及时予以通知或公告,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七、意向投资人资格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经营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三)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四)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其中牵头单位需同时符合上述 3 项条件,其他参与方需符合上述第(一)、(三)项条件,联合体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名义报名的单位不得重复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招募。

八、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18:00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或进行二次招募。

2、报名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楼

2)电子邮箱:cancongglr@163.com

3)联系人:陈律师、王律师

4)联系电话:131 6638 8829、189 1706 2516

3、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线上和邮寄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同时将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处,意向投资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纸质版报名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送达,逾期未送达或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不一致的,视为未报名。接收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予以资格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报名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管理人将告知并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经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的,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报名意向书(详见附件一)等;

2)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二);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受托人为律师的,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同时提交最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4)承诺函(详见附件四);

5)意向投资人近一年内在破产清算、重整等案件中成功案例资料(若有),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投资协议等。

(二)缴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同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以下简称“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在2025年10月31日18:00前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尽职调查阶段

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作,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时间为投资人报名通过管理人审查后直至投资人报名期限届满后的一个月(自管理人审查通过投资后至2025年11月30日前),意向投资人需合理安排时间。

(四)提交投资方案及初选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即2025年12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电子和书面的意向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包括交易方式、交易对价、债权清偿方案、经营计划等。逾期未提交的,视为退出投资。管理人有权视情况书面通知延后方案提交时间,有权根据报名情况介绍单体程序投资人与其他意向投资人、联合体投资人之间进行协商、谈判,上述投资人可自行组建联合体并形成整体性投资方案后申报,若上述投资人最终未能形成联合体并提交整体性投资方案的,将无法继续参加投资人初选程序。提交投资方案前,联合体形式投资人可根据尽调情况变更其成员机构,但牵头单位原则上不得变更。

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另行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方案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以下简称“投资方案保证金”)。仅提交投资方案未在期限内缴纳投资方案保证金的,亦视为未提交。

收到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后,管理人有权进行讨论研判、与意向投资人就投资方案细节等进行沟通,并在债权人会议及浦东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初选。管理人有权根据意向投资人及方案的入选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进一步完善投资方案。

(五)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1、对于不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逾期未提交方案的、逾期未缴纳投资方案保证金的、书面放弃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或书面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的入选意向投资人,如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资格审核后、提交方案、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或在其书面提交放弃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2、对于已提交投资方案但最终未入选、未能提交整体性投资方案或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如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入选及遴选结果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3、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经遴选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方案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重整程序中的等额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前来接洽,报名参与蚕丛机器人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蚕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十    

 

 

 

 

               

 


附件一:《上海蚕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承诺函》

附件:专利清单

附件:商标清单

附件:软件著作权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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