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03 公 开 人: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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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为债务人管理人。现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债务人的财务资料及资产情况进行审计。

一、工作内容:

对债务人所有资产及财务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资产负债、财产去向、对资产状况进行核实,对负债金额进行核定,对企业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及管理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所依据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客观、全面;

2、企业资产是否存在被隐匿、转移、流失、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其去向;

3、注册资本是否到位,是否抽逃注册资本;

4、资产界限是否明确,是否与其它企业的债权、债务、资产混同等情况;

5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况;

6、债务人或资产持有人应当交付的财产情况;

二、参选条件:

l、参选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从业资质和服务能力;

2、参选机构与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3、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4、审计机构应当具有从事破产清算审计工作相关业务的能力和经验;

5、具有项目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且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

6、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

7、收费合理。

三、评选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书面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中选机构。管理人将对中选机构送达通知,未中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相关资料不再退还。

四、参选方式:

参选机构应在202541217:00前报名,将相关资料(执业证书、营业执照、申报材料)提交管理人。

联系人:刘律师  电话:18627051166

管理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18楼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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