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职报告、债权核查报告(详见附件)

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职报告、债权核查报告(详见附件)

公开时间:2024-12-06 公 开 人: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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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人履职报告

2024年10月15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根据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海豚公司”)、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游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苏狮山律师事务所担任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管理人,负责人为杨宗余。现管理人将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合并破产案的工作进展及后续计划报告如下:

一、债权审查情况

关于职工债权,管理人依职权确认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的职工债权共20笔,金额共计326341.08元,具体见下表:

债权编号

职工姓名

债权金额

 

债权编号

职工姓名

债权金额

ZG01

陆欢

55,163.31

 

ZG11

吴书敏

20,247.63

ZG02

魏菊

2,758.59

 

ZG12

陈超

2,970.46

ZG03

徐巧云

5,387.13

 

ZG13

张壮壮

21,547.84

ZG04

顾夕勤

5,993.04

 

ZG14

陈龙

17,379.59

ZG05

吴建萍

2,806.81

 

ZG15

苏正梅

6,766.97

ZG06

汪雅洁

8,105.92

 

ZG16

韩芳

2,843.45

ZG07

纪江

83,604.40

 

ZG17

孙徐阳

3,678.16

ZG08

张潇

6,740.46

 

ZG18

高菲

20,366.13

ZG09

王玮

16,602.09

 

ZG19

沈海洋

13,461.56

ZG10

朱健

27,750.04

 

ZG20

解祥兰

2,167.50

经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的债权见下表,在规定期限内无债权人、债务人提出异议,管理人将申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予以确认。

1.社保债权:共1笔,金额共计68727.28元。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债权金额

备注

S01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68727.28

该债权人对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分别享有社保债权65851.12、2876.16元,因两公司已合并破产,故对上述债权金额合并计算。

2.普通债权:139笔,金额共计2214713.74元。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金额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金额

PT01

王晨娟

6,508.85

 

PT71

杨文杰

9,269.00

PT02

李威

15,314.00

 

PT72

钱建安

12,985.00

PT03

苏浩楠

20,705.00

 

PT73

张晴

12,420.76

PT04

蔡婧如

14,639.03

 

PT74

王慕飞

8,199.11

PT05

唐晨翔

8,166.67

 

PT75

张家豪

10,199.00

PT06

吴英姿

14,815.00

 

PT76

朱巍

24,919.00

PT07

惠岚

9,000.00

 

PT77

杨怡云

8,247.43

PT08

朱杰

22,520.87

 

PT78

吴洁

16,722.84

PT09

胡晓南

16,167.00

 

PT79

顾华玉

20,161.72

PT10

罗唐春

18,603.06

 

PT80

熊宇

7,200.00

PT11

黄慧

12,366.67

 

PT81

王新

8,325.80

PT12

张茂生

11,649.00

 

PT82

周亚君

47,120.00

PT13

林芳芳

12,000.00

 

PT83

赵亚男

4,930.00

PT14

陶靓

14,469.00

 

PT84

殷海霞

21,200.21

PT15

苗超伟

5,342.00

 

PT85

武芷伊

5,952.12

PT16

江芸

9,043.02

 

PT86

张娴婷

17,341.94

PT17

马陶钧

27,880.00

 

PT87

钱一航

27,063.00

PT18

苏蕾

8,662.97

 

PT88

谢育勤

2,187.00

PT19

刘琳博

18,481.98

 

PT89

袁贺

19,486.45

PT20

罗燕燕

3,000.00

 

PT90

查一文

12,243.00

PT21

徐冉

15,973.91

 

PT91

王璐璐

9,015.00

PT22

陈佳卉

8,386.67

 

PT92

谢利娟

12,839.05

PT23

夏敏

14,326.00

 

PT93

刘丹

5,142.43

PT24

何小红

9,707.92

 

PT94

金永明

13,628.11

PT25

李颖旭

7,790.00

 

PT95

顾小娣

20,104.00

PT26

刘文娟

10,758.00

 

PT96

朱晔

13,937.00

PT27

钱雅雯

13,296.64

 

PT97

王珺

1,705.88

PT28

刘欣婷

28,520.00

 

PT98

王宏

17,560.00

PT29

沈轶翔

26,710.59

 

PT99

王月红

23,761.17

PT30

周倩雯

8,875.33

 

PT100

周舟

7,459.20

PT31

杨晓明

9,482.00

 

PT101

汪叶青

14,775.00

PT32

高利

15,732.00

 

PT102

殷晓亮

8,216.10

PT33

顾澄裕

26,927.00

 

PT103

栾佳

10,467.00

PT34

石谷睿

21,427.00

 

PT104

张莉

9,440.75

PT35

王华

19,903.19

 

PT105

宋怡琴

17,268.15

PT36

黄雨蒙

3,041.25

 

PT106

徐芳

10,000.00

PT37

鹿兴东

17,646.18

 

PT107

陆炯兰

15,829.00

PT38

徐健

16,175.34

 

PT108

杨莹

21,162.00

PT39

吴娟娟

17,319.38

 

PT109

杭玟希

16,939.32

PT40

丁思阳

17,183.00

 

PT110

许志强

11,380.00

PT41

董善彬

21,014.14

 

PT111

许蓓蕾

16,299.39

PT42

漆佳娴

23,538.64

 

PT112

张俊

16,306.00

PT43

吴海燕

11,509.00

 

PT113

胡紫欢

15,334.67

PT44

郑荣虎

16,123.46

 

PT114

曹华

30,153.35

PT45

刘刚

7,152.00

 

PT115

杨颖瑾

26,487.12

PT46

张萍

12,513.00

 

PT116

倪振飞

6,233.00

PT47

郭晓枫

6,780.00

 

PT117

牛智慧

23,558.00

PT48

吴雪微

6,084.92

 

PT118

孙艳

21,197.84

PT49

陆雯璨

8,010.33

 

PT119

陈陆昊

18,013.00

PT50

龙沐湘

13,825.37

 

PT120

崔勇

15,000.00

PT51

杜捷

9,250.91

 

PT121

高荻

2,440.00

PT52

龚明

7,527.60

 

PT122

杨瑞

10,000.00

PT53

马晴

14,962.66

 

PT123

陈真

19,012.00

PT54

崔孝同

11,272.34

 

PT124

周津津

23,441.89

PT55

马萍

6,550.00

 

PT125

樊曌华

9,893.00

PT56

周洋

3,500.00

 

PT126

杨阳

18,339.20

PT57

钟又迅

7,345.71

 

PT127

庄越崎

12,145.00

PT58

张益榕

8,600.94

 

PT128

王顺达

24,768.00

PT59

王聪

7,299.00

 

PT129

王丽平

7,000.00

PT60

华逸珣

6,204.51

 

PT130

靳琳

13,583.00

PT61

柳绪芳

11,410.00

 

PT131

陈秀红

14,410.00

PT62

张伟伟

5,512.00

 

PT132

郑党柱

13,940.00

PT63

方良

5,477.60

 

PT133

邓翔

17,834.00

PT64

巫莹丹

8,104.24

 

PT134

张晶晶

10,535.14

PT65

刘钊池

16,808.00

 

PT135

常新媛

14,555.00

PT66

李欢欢

9,292.61

 

PT136

何万丽

6,899.00

PT67

陆晔

6,480.00

 

PT137

王奕佳

13,832.00

PT68

蔡月胜

5000

 

PT138

吴姝颖

21154.8

PT69

苏州湖天置业有限公司

224984.24

 

PT139

苏州文博商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28938.64

PT70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5959.42

 

--

--

--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共有34家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金额共计3385150.3元。经管理人调查审核初步确认普通债权34笔,债权金额共计1714448.44元(详见《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补充申报债权的报告》)。

债权人、债务人如对债权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核查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予以复核并书面答复,异议人对管理人作出的复核结果不服的,或者管理人未答复的,可在收到核查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关系。若债权人、债务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诉讼的,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债权确认裁定。

二、衍生诉讼情况

根据小海豚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表决通过的《提起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诉讼的方案》和《提起追收未缴出资诉讼的方案》,以及尚游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的《提起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诉讼的方案》和《提起追收未缴出资诉讼的方案》。

(一)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诉讼

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的认缴资本均为50万元,管理人认为两公司股东均未实缴出资到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5条和《公司法》第88条等法律规定,管理人现已对两公司的前、现股东提起了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诉讼,管理人拟自行垫付两案所需的诉讼费用。截至本报告提交之日,管理人尚未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关于两案的诉讼信息,案件进展将另行向债权人汇报。

如管理人提起的上述诉讼追回财产的,将对两公司债权人统一进行补充分配,届时管理人将制作《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并进行公示。

(二)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诉讼

根据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提起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诉讼的方案》,因李丁斯存在利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款项的行为,造成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无法区分,损害了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的利益,管理人可对其提起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李丁斯损害小海豚公司利益赔偿责任纠纷一案,该诉讼拟420万元主张(以实际诉请金额为准),预计产生诉讼费用46000元(以法院实际收取为准);关于李丁斯损害尚游公司利益赔偿责任纠纷一案,该诉讼拟按60万元主张(以实际诉请金额为准),预计产生诉讼费用11000元(以法院实际收取为准)。  

 

因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现无财产可供支付诉讼费用,管理人向全体债权人就是否同意分摊垫付诉讼费用征询意见:

(债权人分摊垫付金额的计算方式:同意垫付的债权人享有的单笔债权金额/同意垫付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总额*诉讼费用,待统计同意的人数和债权额后,另行告知具体分摊金额)

1. 如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已足额垫付诉讼费用的:则管理人将于30日内对李丁斯提起相应的损害债务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

2. 如债权人未能足额垫付诉讼费用的:如管理人已提起的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诉讼所追回财产足以支付诉讼费用的,则管理人届时将发起诉讼并使用追回财产支付相关诉讼费用;如管理人已提起的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诉讼未能追回财产,或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诉讼所追回的财产不足以支付诉讼费用的,则管理人不再提起损害债务人利益纠纷诉讼。

 

综上,如债权人同意分摊垫付诉讼费用的,请于2024年11月27日前将征询意见书(见附件)邮寄至管理人处,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管理人的,视为不同意垫付诉讼费用。管理人未起诉的,债权人仍可自行提起代表诉讼,并将所追回案款对全体债权人进行分配。

相关风险告知:李丁斯为多个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案即使胜诉也存在执行不能的风险。

三、其他情况

因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管理人将申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宣告两公司破产。

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现无财产可供分配,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定条件,管理人将申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将继续履职完成衍生诉讼及其他工作。因衍生诉讼正在进行中,如衍生诉讼追回财产需要补充分配的,管理人将另行制作合并破产案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分配实施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如有对本报告有异议的,请于收到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报告!

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5日

 

 

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垫付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责任纠纷诉讼费用的征询意见书

根据《关于衍生诉讼的报告》,管理人拟对李丁斯提起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责任纠纷,债权人对于分摊垫付诉讼费用的意见为:

债权人意见

同意垫付诉讼费用(  

反对垫付诉讼费用(  

特别说明:

1. 请债权人认真行使表决权利,表决结果为债权人真实意思表示。

2. 每一债权人就每一表决事项只能作一项表决意见选择,请在确认的选项上打“√”,并在签名处签名。

3. 如未按照说明第2条规定的形式用“√”作出一项表决意见的选择,则视为反对垫付费用。

4. 管理人收件地址:郑律师/张律师,15860893945 / 15150270521,江苏狮山律师事务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龙湖时代100大厦25楼。

债权编号:        

债权人签名:

                                                   

 

 

 

 

 

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补充申报债权的报告

2024年10月15日,本院根据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海豚公司”)、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游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苏狮山律师事务所担任小海豚公司、尚游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管理人,负责人为杨宗余。

作为管理人,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勤勉尽职地调查、核实债务人所欠之债务,并形成了《补充申报债权审核表》提交全体债权人核查。

一、债权补充申报情况

管理人分别于2023年11月22日编制了《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债权审核表》,于2023年12月12日编制了《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债权审核表》,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无债权人、债务人提出异议。

二、补充申报债权审核认定情况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截至2024年12月3日,管理人共收到34家债权人的补充申报债权材料,补充申报债权金额共计3385150.3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普通债权共34笔,债权金额共计1714448.44元(详见《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补充申报债权的报告》)

三、债权异议及救济

如债权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核查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予以复核并书面答复,异议人对管理人作出的复核结果不服的,或者管理人未答复的,应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关系。若债权人、债务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诉讼的,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债权确认裁定。

特此报告!

 

附件:1. 《补充申报债权审核表》

2. 《债权核查意见书》

 

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5日

 

 

 

 

 

 


苏州小海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尚游乐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补充申报债权审核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日单位

普通债权

序号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债权性质

申报债权金额

不予确认债权金额

确认债权金额

确认依据

不确认原因

1

PT140

马婷婷

培训费

11624.51

0

11624.51

课程销售协议、收据、付款凭证、课时明细

 

2

PT141

徐振华

培训费

15841.91

0

15841.91

课程销售协议、收据、付款凭证、合同变更声明、通用课时

 

3

PT142

尚绪振

培训费

15495

0

15495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剩余课时截屏、微信聊天记录

 

4

PT143

赵嘉雯

培训费

21000.00

2189.8

18810.2

付款凭证、剩余课时截屏

课时费计算误差

5

PT144

严礼杰

培训费

22261.1

933.2

21327.9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剩余课时截屏、退款单

课时费计算误差

6

PT145

陈斌

培训费

10299

542

9757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收款凭证

课时费计算误差

7

PT146

董长尚

培训费

9000

500

8500

课程销售协议、合同变更协议

课时费计算误差

8

PT147

王英

培训费

27060

6032

21028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微信朋友圈记录

课时费计算误差

9

PT148

谭婷

培训费

12812.71

0

12812.71

课程销售协议、通用课时

该债权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为0786,以便区分

10

PT149

谭婷

培训费

29520

1011

28509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

课时费计算误差;

该债权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为986X,以便区分

11

PT150

王海鲁

培训费

22444.09

1257.78

21186.31

课程销售协议、合同变更协议、付款凭证

课时费计算误差

12

PT151

王颖

培训费

25882

0

25882

课程销售协议、合同变更协议、付款凭证

 

13

PT152

王二贝

培训费

5834.4

0

5834.4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

 

14

PT153

张千慧

培训费

11410

0

11410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

 

15

PT154

卢磊

培训费

6600

0

6600

通用课时信息、微信聊天记录

 

16

PT155

田丽欣

培训费

12893.29

0

12893.29

课程销售协议、合同变更协议、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

 

17

PT156

周洲

培训费

17006.72

0

17006.72

课程销售协议、合同变更协议、通用课时记录

 

18

PT157

胡丽萍

培训费

12000

1743

10257

课程销售协议、合同变更协议、微信聊天记录

课时费计算误差

19

PT158

刘恺阳

培训费

7000

0

7000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上课情况记录

 

20

PT159

饶谿

培训费

11410

1463

9947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

课时费计算误差

21

PT160

冯萍

培训费

12087

300

11787

课程购买情况第一联、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

课时费计算误差

22

PT161

冯文菲

培训费

21000.00

0

21000.00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通用课时截屏

 

23

PT162

杨雨

培训费

24907.00

185.58

24721.42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剩余课时截图

课时费计算误差

24

PT163

陈佃科

培训费

20775.6

0

20775.6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通用课时信息截屏、关于妥善处理消费者储值退费事宜的函

 

25

PT164

张玲

培训费

15840.63

3168.12

12672.51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关于海帆金鸡湖店闭店后退费相关事宜、微信聊天记录

课时费计算误差

26

PT165

孙梦婷

培训费

23299.00

11164.10

12134.90

课程销售协议、收据、微信聊天记录

课时费计算误差

27

PT166

费刚

培训费

13864.00

0

13864.00

课程销售协议、收据、微信聊天记录

 

28

PT167

熊清凤

培训费

6651.00

300.00

6351.00

课程销售协议、通用课时截屏

课时费计算误差

29

PT168

刘倩倩

培训费

17588.67

330.00

17258.67

课程销售协议、付款凭证、通用课时截屏、微信聊天记录、关于海帆金鸡湖店闭店后退费相关事宜

课时费计算误差

30

PT16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金融借款

2772001.02

1637356.28

1134644.74

2023)苏0506诉前调确728号民事裁定书、(2023)苏0591执697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部分款项执行到位

31

PT170

吴刚

培训费

6504.63

0

6504.63

付款凭证、通用课时截屏、微信聊天记录

 

32

PT171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

115051.26

0

115051.26

还款明细、借款合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33

PT172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

10377.76

0

10377.76

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34

PT173

周沁馨

培训费

17808

2226

15582

课程销售协议、通用课时截屏

课时费计算误差

合计

3385150.3

1670701.86

1714448.44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债权核查意见书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下述事项填写核查意见。

单项

无异议

有异议

异议理由及依据

补充申报债权审核表中记载的债权

 

 

 

说明:

1. 请债权人认真审查债权,审查意见为债权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书面提出或于15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回复或未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2. 每一债权人就债权审查只能作一项意见选择,请在确认的选项上打“√”,并在签名处签名。

 

债权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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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小海豚、尚游-履职报告、征询意见书.pdf 下载
小海豚、尚游-补充债权核查报告、债权意见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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