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丹阳市界牌镇界中村旭日路1号房屋建(构)筑物、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关于拍卖丹阳市界牌镇界中村旭日路1号房屋建(构)筑物、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8 公 开 人:丹阳市苏鹏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67次
  • 打印

丹阳市苏鹏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丹阳市界牌镇界中村旭日路1号房屋建(构)筑物、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2023627日作出(2023)苏1181破申36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丹阳市苏鹏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鹏公司)破产清算案,于2023725日作出(2023)苏118134号决定,指定江苏陈志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丹阳市苏鹏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6月2310时至2025年6月24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苏鹏公司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依法处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相关手续办理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可能因变更登记、交付手续等产生的税费之外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苏鹏公司位于丹阳市界牌镇界中村旭日路1号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12253.97其中有证房产面积2834.50㎡、无证房产面积9419.47工业用地:4208.10,无证土地占地约7.05亩。评估总价为18684807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苏鹏公司名下一宗有证土地,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丹国用(2013)第17275号,土地证载面积4208.10㎡,评估价值为3455853元,详见下表: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用地
性质

出让土地终
止日期

开发程度

面积(m²)

评估价值
(元)

1

丹国用(2013)第17275号

界牌镇界中村

工业
用地

2051/5/29

五通一平

2942.00

2,377,136.00

界牌镇界中村

工业
用地

2056/12/18

五通一平

1266.10

1,078,717.00

     

4208.10 

3,455,853.00

(二)苏鹏公司厂区内有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834.50㎡,评估价值为4743302元,其中丹房权证界牌字第25001725号两处有证房屋建在无证土地上详见下表: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用途

结构

所在层数/
总层数

建筑面积
(㎡)

评估价值
(元)

丹房权证界牌字第25001724号

(1)#

配电房

混合

1/1

61.48 

100,108.00

(2)#

生产用房

钢混带行车

1-3/3

996.44 

1,983,482.00

(3)#

生产用房

钢混

1/1

1083.88 

1,393,959.00

丹房权证界牌字第25001725号

(4)#

门卫

混合

1/1

113.82 

221,575.00

(5)#

生产用房

钢混带行车

1/1

578.88 

1,044,178.00

  

2834.50 

4,743,302.00

(三)苏鹏公司厂区内无证房屋及构筑物,主要为简易厂房、棚、钢棚、绿化、围墙、道路等,评估价值为10485652元,详见评估报告。

本次拍卖起拍价:16816326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80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62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5252916510)

三、拍卖标的相关情况说明:

(一)厂区租赁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情况,管理人已经与承租人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清场承诺书,提请意向买受人注意务必进行实地看样,并提前与管理人联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是否继续租赁或提供承租人使用,由买受人与承租人充分协商后决定,管理人和法院不予干涉。若买受人拒绝继续租赁的,承租人应及时清场,未能按不定期租赁协议约定的内容及时清场,法院和管理人将协助配合买受人进行清场。另,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的交付、过户等手续。因本次财产拍卖涉及的一切税款,由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欠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费保管费等),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1.有证房屋:具体坐落、现状、区位、四至、面积及房屋用途等相关信息来源于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所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为准。

2.产权证号为丹房权证界牌字第25001725号两处有证房屋建在无证土地上。拍卖成交后,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何时能办理等问题,请意向竞买人参拍前与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确认,管理人在此不做任何担保。

3.无证房屋及构筑物:面积及数量由测绘单位镇江华元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勘验测绘所得,并出具测绘报告(编号:镇华元测字(2025)第0306号)。测绘报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以交付当天实际现状/数量为准,多则不退、少则不补。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和结果,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4.关于无证房屋后续可能被相关部门依法拆除的风险,竞买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后,如破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要求对房屋建筑物面积重新进行测绘,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财产拍卖成交价格。

6.关于房屋建筑物后续能否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竞买人务必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竞买人自行承担无法办证的风险,管理人与法院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与担保

7.本次拍卖标的物中变压器登记在他人名下,竞买人需提前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变压器过户具体事宜,后续管理人将协助办理,但管理人不作任何后期成功办理变更登记的承诺

8.因原水表系与他人共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进行申请水表开户并接入使用,其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 5厂区进门左侧搭建的4#彩钢瓦厂房,系搭建在邻居的墙体上,如果需要翻建需要离墙体2米距离

(三)土地使用权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中一宗国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丹国用(2013)第17275号具体证号、坐落、规划用途、土地面积、终止日期、使用权性质等相关信息来源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所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为准。如破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要求对土地使用权的证载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拍卖资料所载面积或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财产拍卖成交价格,管理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

2.另,苏鹏公司目前占用的无证土地是否存在拖欠费用、是否可以办理土地证、何时能办理等问题均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在此不做任何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及结果。

(四)相关政策

本次拍卖标的所在地位于丹阳市界牌镇,请竞买人在竞买前直接与丹阳市相关部门进行接洽、了解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规定,如因竞买人不作充分了解进行竞买行为,在竞买后的投资项目不符合产业规划而无法实施等问题,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且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五)现状交付

管理人对此次竞拍标的物所作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资料评估报告、测绘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该标的物的任何保证,亦不作为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请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充分了解后谨慎参拍,一旦参拍即表明完全知晓并接受该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另此次竞拍标的物以目前存在的状态就地进行交付,交付后本标的物相应的看管、维护、损毁、灭失、安全等责任全部转移至竞买人处,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且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六)税费及相关费用

1.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竞买人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款,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可能涉及欠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费保管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3.以上具体费用须竞买人自行咨询了解。如竞买人了解不详,拍卖成交后造成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法院无关。

四、咨询看样

本次拍卖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620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256199时至11时。有意者请自行与朱女士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15106108281

请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进行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的认可,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6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款,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可能涉及欠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保管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3.以上具体费用须竞买人自行咨询了解。如竞买人了解不详,拍卖成交后造成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法院无关。

、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2025724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丹阳市苏鹏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账号501479624466】汇款时备注苏鹏公司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3.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

5.如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提前自行联系管理人或银行咨询、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参拍,在公告载明的余款缴纳期内,一旦出现贷款延期,导致无法按期支付余款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交付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并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若涉及标的物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包括标的物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等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拍或者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由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京东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详情请向京东网咨询)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陈律师15252916510

                朱经理15106108281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丹阳市苏鹏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