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南美全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股东告知书(北京美全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华南美全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股东告知书(北京美全食品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4-08-23 公 开 人:广州华南美全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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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美全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珠法院”)2024117日作出(2023)粤0105清申12号《民事裁定书》,海珠法院依法受理广州华南美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全实业)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64日依法作出(2024)粤0105强清1号《指定清算组成员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美全实业清算组,负责开展强制清算工作。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贵方为美全实业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强制清算工作的顺利推进,清算组特要求贵方配合清算组履行清算义务,将贵方了解的美全实业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情况、债权债务清册、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公司证照及印章等重要文件的线索及存放地、保管人等情况,如实向清算组报告。如掌握公司的重要文件,请依法向清算组移交,并配合清算组完成其他清算工作。

如拒不向清算组报告或不向清算组移交掌握的相关资料,不配合清算组推进强制清算工作,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告知。

 

广州华南美全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附:

1. 2023)粤0112清申12号《民事裁定书》

2. 2024)粤0105强清1号《指定清算组成员决定书》

3.  清算组联系方式: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25层;邮编:510623;联系人:汤律师、吴律师 ;联系电话:1906853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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