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19-08-14 公 开 人:诸暨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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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法院于2016429日作出(2016)浙0681民破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诸暨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尚有职工债权人45名,截至201981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院、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4127390.16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19820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813

 

附:1、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冯阿华律师 13456582635


附件

职工债权表(2).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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