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书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张家口兴润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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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申报通知书

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4日作出(2025)冀073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李永飞申请张家口兴润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7日指定河北海龙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债权人应当在2025724日至2025823日向管理人联系人李律师 18531360923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44号格林大厦19层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的债权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详见附件)。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张家口兴润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四


附件

附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docx 下载
附件7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6授权委托书 .docx 下载
附件3申报债权人信息和送达地址确认书.docx 下载
附件1-1申报文件清单.docx 下载
附件4债权汇总表.docx 下载
债权申报公告.docx 下载
附件2-1债权申报.doc 下载
附件2-2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附件1-2申报文件清单(回执).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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