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转清算案资产评估报告公示

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转清算案资产评估报告公示

公开时间:2024-01-10 公 开 人: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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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转清算案

资产评估报告公示

2020年12月3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云0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之典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经之典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3年12月4日,经管理人申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云01破1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终止经之典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并宣告经之典公司破产。

2021年9月29日,原评估机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重整受理日即2021年12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间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目前已过使用有效期;且评估报告资产价值为重整状态下市场价值,在经之典公司重整转为清算程序后,无法体现经之典公司清算状态下各资产的真实估值,不具备参考价值。

对此,管理人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经之典公司重整转清算案的评估机构,对经之典公司清算状态下全部资产价值进行评估。2023年12月18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3]第11416号《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显示,以2023年12月4日为基准日,经之典公司全部资产清算价值为289,873.762.04元,主要以存货资产为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4日

被评估单位: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1

货币资金

69,768.54

69,768.54

-

-

2

预付款项

4,000.00

0.00

4,000.00

-100.00

3

其他应收款

1,598,265.98

258,279.61

-1,339.986.38

-83.84

4

存货

863,374,187.04

287,595,295.00

575,778,892.04

-66.69

5

其它流动资产

1,950,418.89

1,950,418.89

-

-

6

资产合计

866,996,640.45

289,873.762.04

577,122,878.42

-66.57

特此公示

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附件

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加密版(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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