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泉信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人督促职工债权申报的通知

山东泉信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人督促职工债权申报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2-07-26 公 开 人:山东泉信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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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泉信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人

督促职工债权申报通知

 2022年6月29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03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泉信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信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作出(2022)鲁03破14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山东泉信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特发布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泉信公司档案管理混乱资料缺失,目前泉信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等职工档案材料为维护泉信公司职工合法权益,敬请各位泉信公司存续劳动关系的人员于20228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单位、工作证、考勤记录以及证明自己与泉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管理人将依据各位人员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泉信公司现存档案资料和管理人依职权调取的资料,依法确认职工债权。如本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依据现有资料也无法查实的,将不予确认。

特此告知

                           山东泉信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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