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浙江欧思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终结浙江欧思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公开时间:2024-10-10 公 开 人:东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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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浙0783破37号之二 本院于2023年11月20日裁定认可《浙江欧思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因浙江欧思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0月9日裁定终结浙江欧思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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