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自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自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9 公 开 人: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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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自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18日裁定受理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房开公司”)破产重整,并于2024年11月22日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为本案债权人较多,分布各地,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会议的成本高、效率低,债权人负担重。为了提高债权人会议决策效率,便于债权人行使职权以及重整工作的开展,管理人拟提议债权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及债权人会议的授权行使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暂定为5人,含债权人代表4人和合力房开公司职工代表1人。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自荐并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债权人代表需为已依法申报债权,有时间、能力、条件履行债权人委员会职责,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会议,依法承担职责。职工代表由合力房开公司职工选举

债权人、职工有意向自荐成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应在2025731下午5点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书面自荐书,管理人将根据债权性质、债权类型、债权额、债权人自身条件等综合确定候选人,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特此公告。

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九


:管理人联系方式:李律师 1898476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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