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裁定书、决定书、申报债权公告

强制清算裁定书、决定书、申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2小时前 公 开 人:盐城市希悦尔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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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557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盐城市希悦尔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悦尔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527日指定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担任希悦尔公司清算组。希悦尔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711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10号楼22层,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顾晨骋15295306725、韦婕15951553854)。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法律后果。

希悦尔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希悦尔公司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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