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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6-10 公 开 人:姜堰市源祥金属制品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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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民法院

  

(2025)苏1204破26号

本院根据孙晓峰的申请于2025年5月27日裁定受理姜堰市源祥金属制品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9日指定通过摇号随机产生的兴化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姜堰市源祥金属制品厂管理人。姜堰市源祥金属制品厂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7月21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向姜堰市源祥金属制品厂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兴化市马桥路19号兴化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25700;联系人:查梁富;联系电话:1381238832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姜堰市源祥金属制品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姜堰市源祥金属制品厂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7月30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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