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人民法院:(2024)浙0421破33号——嘉兴环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嘉善县人民法院:(2024)浙0421破33号——嘉兴环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4 公 开 人:浙江浙博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780次
  • 打印

破产公告

本院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裁定受理嘉兴环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亚装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 江浙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环亚装饰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止向环亚装饰公司的管理人(联系人:陶舒怡,联系电话:15957343631)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 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 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环亚装饰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环亚装饰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有关环亚装饰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环亚装饰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债务人有关人员应配合环亚装饰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4年12月30日16时00分在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法庭(或线上,具体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召开,各债权人应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附件

2024破33号破产受理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