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109破99号——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案件受理公告

(2024)浙0109破99号——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案件受理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3 公 开 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741次
  • 打印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浙010999

本院于20241031日裁定受理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697069074G,以下简称哨兵科技)破产重整一案,并依法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哨兵科技管理人。哨兵科技的债权人应在20251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1楼,联系人:章律师,联系电话:0571-8790128117857155003),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哨兵科技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哨兵科技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120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方法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请准时参加。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债权人签署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公告(受理).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