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遴选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遴选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3 公 开 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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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遴选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哨兵破管字第7号

各评估机构:

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哨兵科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萧山法院”)于2024年10月31日裁定受理哨兵科技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1月28日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破产工作的要求,同时为确保哨兵科技破产重整案评估工作的高效及质量,并体现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告的形式,公开择优选聘评估机构。

一、评估范围

本次委托评估的财产范围为哨兵科技名下所有的资产及股权价值(如需),目前初步了解的主要资产为:哨兵科技持有的杭州润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南公司”)40%的股权及可能合作开发权益。哨兵科技已经实缴其在润南公司应缴的10000万元注册资本,润南公司已取得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F-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3420平方米,目前尚未开发。除该项资产外,如后续发现其他需要评估的资产,亦属于本次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

二、工作内容

1、全程参与破产工作,核查哨兵科技的资产情况,并进行清点,形成核查、清点记录,明确资产界限,并配合管理人完成与债务人的资产交接等工作;

2、对破产期间哨兵科技的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根据资产处置要求和资产性状,应管理人要求,分别出具单独或合并资产的评估报告、股权价值评估报告(如需);

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应管理人要求,在平时或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就债权人有关资产评估问题进行解释、答复等,做好与抵押权人、质押权人等的沟通工作;参与资产的变价及分配工作,如有需要,列席债权人会议;

4、配合管理人草拟重整计划草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能力分析、清偿率测算、数据核查等,如有必要,应管理人要求,相应调整资产评估方法;

5、在2024年12月24日前根据破产工作实际情况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如破产持续期间评估报告有效期限届满,根据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6、法院或者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事宜。

三、参选条件

1、参选机构应为“浙江法院对外委托机构平台”的入库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及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及执业过程中未发生过法律纠纷及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限制,与哨兵科技、关联方及其相关人员均无利益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开展本案工作的利害关系。

4、评估机构应当出具标准的资产评估报告。

以上参选条件,由参选单位自行核查并出具承诺书。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资料要求:应当由四部分组成:(1)评估报价单,报价为含税价,且应包括交通费、通讯费、评估报告制作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评估报价以浙价服(2011)90号文件为依据,报价单中只需填列标准收费的百分比,且应明确最高收费总价;(2)回执;(3)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对管理人要求工作内容的实质响应、自行核查承诺、工作计划、完成评估工作期限;(4)主体、资质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评估成员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8日中午12:00。

3、递交方式(资料须密封,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1)现场递交;(2)邮寄提交。

4、邮寄或现场递交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联系人:章律师,电话:17857155003。

五、选定方式

管理人将在萧山法院的指导下,根据各参选机构的报价、工作方案、资质等相关内容,择优选取一家评估机构,并报法院最终确定。

六、其他

1、评估机构选定以后,由管理人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报送萧山法院备案。

2、评估费用在哨兵科技进行分配时支付。

有意向参选的评估机构,可咨询管理人了解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评估报价单

附件2:回执

附件

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遴选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20241203.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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