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鲁1326破4 号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2)鲁1326破4 号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2-08-05 公 开 人: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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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5 月10 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发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 2022 年 6 月 6 日作出(2022)鲁1326破4 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担任康发公司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经管理人调查,除平邑县地方镇人民政府分别于2021年11月8日、11月26日、12月6日向康发公司职工垫付拖欠工资款合计13,646,113.83元外,截至2022 年05月 10日,康发公司仍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896,771.31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上述职工债权已列入《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起至2022 年8 月20日止。                           

公示期内,若职工对本公示所附《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金额有异议的,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予以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职工可向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载明内容和管理人的认定结果无异议。

本职工债权调查结论系根据目前已掌握的材料及信息作出,管理人在后续工作中如发现存在已经偿付或情况不实,由此导致调查结论发生变化的,管理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管理人联系方式:包律师,15166861109;王律师,13406575919。

管理人办公地址:平邑县地方镇327国道东50米(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大门对面检测中心一楼债权申报处)。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特此公示。



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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