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4 公 开 人: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685次
  • 打印

河南众诚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河南众诚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下称“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5月20日在巩义市人民法院7号审判庭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主要议题之一是审议表决《河南众诚铝业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以下简称《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河南众诚铝业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以下简称《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及《河南众诚铝业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2025年6月3日10:30表决结束,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到会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2人,代表的债权额为184,075,489.45元。实际到会债权人10人,所代表债权额为115,589,679.41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2.80%。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一)《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计7票,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10人)的7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40,671,066.3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84,075,489.45元)的22.09%。

(二)《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

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计5票,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10人)的5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27,861,267.9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84,075,489.45元)的15.14%;

(三)《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

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计5票,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10人)的5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27,861,267.9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84,075,489.45元)的15.14%。

综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及《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均未获通过。

 

特此公告。

 

河南众诚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4日

附件

20250604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