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1破申281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2024)浙01破申281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1-07 公 开 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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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宽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以你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发现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申请执行人杭州华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同意,该院将你公司移送本院进行破产清算审查。本院已经对该申请立案审查,并依法组成由审判员丁希军担任审判长,审判员翁瑞成、梁琦共同参加的合议庭,其中承办人为丁希军,本案书记员由陈丽阳担任(联系电话: 0 5 7 1- 8 9 5 8 4 5 4 3)。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公司对该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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