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九和医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分配公告

杭州九和医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17 公 开 人: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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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九和医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 一 次 分 配 公 告

杭州九和医院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3年11月30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浙0102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杭州土火斋艺术品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杭州九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和医院”)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2月7日作出(2023)浙0102破37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九和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1月22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于2024年12月12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并结合九和医院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现管理人就重整计划执行分配报告如下:

杭州九和医院有限公司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25年1月18日起以转账方式(职工债权人按照九和医院原发放工资账户;其他债权人按照债权申报时指定的银行账户)予以清偿,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6,845,056.44元。其中,有特定财产(融资租赁)担保债权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420,421.75元;职工债权分配总额为人民币8,097,674.20元;普通债权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326,960.49元。

其中,分配额人民币9,124,374.79元,因债权未经法院裁定确认或未公示等原因暂予以提存,经法定程序确认后予以分配。未尽事宜,依照《杭州九和医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九和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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