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24)浙0402破52号——嘉兴市方博贸易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24)浙0402破52号——嘉兴市方博贸易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2-13 公 开 人: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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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嘉 兴 市 南 湖 区 人 民 法 院

通 知 书


( 2024)浙 0402 破 52 号之二


本院根据柳守薇的申请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裁定受理嘉兴市 方博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为 嘉兴市方博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你(单位)应在 2025 年 2 月 18 日前, 向嘉兴市方博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 1520 号耀城广场 A 座 16 楼 1602 室;联系人:张雨婷;联系电话:13957379053)申报债权,书面 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相关 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 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 再对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 费用, 由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召 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 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函。

特此通知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24破52通知书 通知债务人.pdf 下载
24破52公告 受理破产申请.pdf 下载
24破52通知书之一 债务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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