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乐福源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河南乐福源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9-06 公 开 人:河南乐福源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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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10-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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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河南乐福源商贸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于2024年7月30日受理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河南乐福源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2024年8月28日指定温县人民法院审理,温县人民法院2024年96日,做出(2024)豫 08258号之决定书,确定河南豫星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开展工作现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 2024106,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权申报登记表;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三、河南乐福源商贸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10810,在温县人民法院10审判庭召开(若会议时间和会议地址有变化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重要信息均会在此网站上公示

特此通知。

河南乐福源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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