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广州)建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维多利(广州)建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0-11-11 公 开 人: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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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165089A1FF1EF119B216302C30CDF3D 联系方式: 13825152517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1-30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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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广州)建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5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1破申1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维多利(广州)建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多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0)粤01128-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维多利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开展维多利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自成立后,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保护广大债权人、维多利公司的合法利益,实现维多利公司资产价值以及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管理人特发布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招募公告如下:

一、维多利公司基本情况

维多利公司成立于2006101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16791014109Q,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住所地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盛路2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更祥,登记机关为广州市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股东为香港多利多股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营业期限为20061013日至20561013日。

维多利公司经营范围是:多层隔温、隔音玻璃;制镜及类似品加工;钢化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夹层玻璃制造。

二、维多利公司的主要资产

1.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开发区国土局”)与维多利公司于20061230日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预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土地预出让合同》”),显示开发区国土局将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地块编号为YH-N2-3、面积为25,480平方米的土地预出让给维多利公司,预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从开发区国土局完成用地批准手续且双方签订正式出让合同之日起计。合同约定维多利公司应在双方签订正式出让合同之日起后三十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若维多利公司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每天按应缴数额的千分之一向开发区国土局缴纳滞纳金,逾期半年以上的,开发区国土局有权解除《土地预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截至目前,管理人未见维多利公司已支付前述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相关资料,该土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以下简称“开发区规划局”)于200725日出具的《关于维多利(广州)建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用地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同意前述土地的用地规划方案,其中项目用地面积25,48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厂房一幢一层(局部有夹层),建筑面积13,581平方米(其中夹层面积306平方米);办公楼一幢四层,建筑面积2,256平方米;门卫房一间一层,建筑面积21平方米;地下水泵房及水池,建筑面积168平方米。根据开发区规划局于2007510日作出的《报建审核意见书》,同意维多利公司按图报建建筑工程,包括厂房一幢一层(局部有夹层),建筑面积13,878平方米;办公楼一幢四层,建筑面积2,520平方米;门卫房一间一层,建筑面积31平方米;地下水泵房及水池,一幢一层,建筑面积170平方米。维多利公司已在前述土地上建设一幢四层办公楼及厂房,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且地上建筑物均未申请规划验收,均无不动产登记证书。

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一直由维多利公司实际使用至今,维多利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管理人已与地上建筑物原承租方广东多利多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宸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每月租金约为25.8万元,租赁期限为六个月。

2.维多利公司名下玻璃切割机、钢化电炉机组等机械设备一批,均已设定抵押权。

三、投资优势

根据《土地预出让合同》记载,合同约定的预出让土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地处“穗--港”黄金走廊,位于广东省、珠三角核心区域,毗邻港澳,区域交通条件优越。区域拥有成熟的产业集群,拥有电子信息、平板显示、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新材料、电子商务、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等九大产业集群,其中电子信息、化工、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产值已超过千亿元。同时,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环境优越,国家、省、市和区的优惠政策同时适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区,政策实施上先行先试,政策资源丰富,是华南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最集中的区域之一。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多项指数居广州市乃至全国开发区第一,科技创新能力、营商环境指数、上市企业数量、发明专利授权量、财税总收入位居全国开发区第一。

此外,该土地较为规整,呈矩形状,且由于十多年来一直对外出租,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管理情况良好,因此无论是重新开发或是继续使用,均有较高的投资价值。若投资人通过合法程序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该土地价值将大幅提升。

四、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方案

1.重整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投资人的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4)投资人应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5)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资产管理能力,确保维多利公司重整顺利进行;

6)投资人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重整预案;

2.招募主要流程

1)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1130日止

报名方式:邮寄申报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秋广场E13

收件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28059017

2)报名材料

①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明确投资意向,符合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②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投资人公司章程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投资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地址;投资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④投资人的权力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策文件原件;

⑤资金实力证明文件;

⑥保密函签署版本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尽职调查保证金及资格审查

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重整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在20201130日前向管理人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50万元。缴纳完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重整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要求查阅有关维多利公司的相关材料,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重整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维多利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资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重整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实地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安排并协调公司予以积极配合。重整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重整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整预案,或者提前向管理人书面说明提出退出的,已缴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重整意向投资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重整预案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保证金。

4)重整预案的制定与提交

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在202012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重整预案应包括重整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及后续经营方案。

管理人有权对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预案进行审查。管理人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书面意见后五日内进行调整。重整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整,或再次提交的重整预案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视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预案。

5)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和重整保证金

经管理人初步审查,重整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所提交材料齐备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在20201231日前缴纳重整保证金500万元。

多家重整意向投资人经审查合格并缴纳保证金的,管理人在选定重整投资人后,将向重整投资人以外的其他重整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重整保证金。

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交材料、重整预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并缴纳重整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维多利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生效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的重整保证金将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重整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重整投资人与其他重整意向投资人串通给招募程序带来不利影响的;

②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的投资人主动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因重整投资人原因被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未按时或未足额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提交的银行履约保函不符合管理人要求或未按时、未足额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履约保证方式的;

③伪造、虚构事实骗取重整投资人资格的;

④重整投资人在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后,拒签《重整协议》或签订《重整协议》后未按时支付报价价款的;

⑤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

6)重整投资人丧失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情形包括:

①重整投资人与其他重整意向投资人串通给招募程序带来不利影响的;

②伪造、虚构事实骗取重整投资人资格的;

③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的重整投资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未按时或未足额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提交的银行履约保函不符合管理人要求或未按时、未足额完成经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履约保证方式的;

④重整投资人在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后,拒签《重整协议》或签订《重整协议》后未按时支付报价价款的;

⑤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

五、其他招募须知

(一)管理人将根据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情况,推动维多利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在维多利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二)重整尽职调查保证金及重整保证金应汇入管理人以下银行账户(重整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投资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重整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承担)。

账户名称:维多利(广州)建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15000103854859

(三)重整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重整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风险提示

本次重整涉及的一切现状及其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管理人不作任何保证,风险与责任由重整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审慎评估并自行承担。

(五)免责声明

管理人对本次重整招募不做任何担保或陈述,管理人向重整意向投资人所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不能被视为任何担保和陈述。管理人不保证维多利公司及维多利公司资产无法律上的瑕疵或其他产权负担,不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股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

重整意向投资人不应依赖于本文件之内容、陈述或观点以及其准确性、合理性或完整性,对据此作出决定而造成的损失不应向管理人追究任何责任。

(六)通知送达

管理人将按照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发送相关文书,除非重整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管理人变更送达地址,否则,有关书面函件寄送至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视为送达。如果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重整意向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七)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维多利(广州)建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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